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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解释学理论中的实践解释学转向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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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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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黑龙江大学文化哲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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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方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12-11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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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2006年度青年项目:实践解释学视阈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项目批准号:06JC7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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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解释学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方法论还是本体论、历史的解释学还是方法论的、批判的解释学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解释者和解释对象之间的关系究竟是"隶属的"还是"疏异的",如果是"隶属的",那么解释学理论就应该是历史的、本体论的;反之,解释学就应该是批判的、方法论的。这些争论反映了对解释学理论理解的浪漫主义传统和启蒙主义传统之间的对立,这种对立的解决促成了解释学理论中的实践解释学转向。实践解释学是融浪漫主义传统和启蒙主义传统于一身的新的解释学理论。它是本体与方法的统一、历史和批判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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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方法论的解释学
本体论的解释学
历史的解释学
批判的解释学
实践解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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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ethodological Hermeneutics
ontological Hermeneutics
historical Hermeneutics
critical Hermeneutics
Practical Hermenceu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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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08
[哲学宗教—哲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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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规范性司法解释法律效力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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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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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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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4年第5期73-80,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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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解释具有依附性,但是法律解释不只是对立法者原意的解读。法官判决需要法律文本给予支持,但是法官不只是依据法律文本的判决机器,而是要根据自己的历史视域对法律文本进行创造性解读。规范性法律解释同样如此,在本体论的法律解释学看来,规范性法律解释对法律文本进行解释时不可能不创造法律——"立法",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最高司法机关的规范性司法解释可以任意造法,它需要一定的限制——对法律文本的的规范性司法解释要限定在程序法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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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规范性法律解释
本体论意义上的解释学
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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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0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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