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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保护规范理论在我国司法适用的实践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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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书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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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宁波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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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汉斯)》
2020年第3期466-472,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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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司法实践孕育着法律规范发展与完善的空间,行政原告资格中关于“利害关系”的司法判断,早在本世纪初就有法官尝试在裁判中运用德日的“保护规范理论”以诠释利害关系,虽然鲜少直接出现“主观公权利”及“保护规范理论”等字样,但不少法院在裁判时已暗含着保护规范理论的判断框架或相关思维逻辑。而保护规范理论在我国的正式引入,当推最高院裁判的“刘广明案”。因刘案的积极示范,各法院普遍性地认可并接受了这一域外学理,将其作为判定原告适格的有益工具,保护规范理论也逐渐脱离具体的个案,逐渐演变为一般性的司法方法论在我国行政原告适格案件中得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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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保护规范理论
利害关系标准
主观公权利
司法适用
本土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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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ormative Theory of Protection
Standard of Interest
Subjective Public Right
Judicial Application
Local Continu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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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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