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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起诉制度及其对我国大陆地区立案登记制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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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鄢焱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6年第5期108-115,共8页
我国大陆地区目前正在全力推进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于破解过去的"立案难"问题确实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但因与之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完全契合,不能称其为已臻完善。基于我国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地缘、文化与法系上的相近... 我国大陆地区目前正在全力推进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于破解过去的"立案难"问题确实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但因与之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完全契合,不能称其为已臻完善。基于我国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地缘、文化与法系上的相近性,可以借鉴其民事起诉制度的合理设计,为我国大陆地区立案登记制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起诉制度未对原告的起诉设置"高门槛",无论诉讼要件还是本案要件均在起诉后由审判庭作实质审理。我国大陆地区应适时修改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取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有关主管及对原告适格的限制性规定,将符合第一百二十四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形按驳回起诉处理,严格限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案件类型,对诉状有欠缺的原则上也由审判庭裁定驳回起诉。同时,将诉讼要件与本案要件并交审判庭作实质审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案登记制 起诉制度 诉讼要件 本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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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下诉的利益判断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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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凌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45-158,共14页
诉的利益判断关乎当事人诉权保障等私益与防止滥诉等公益之间的平衡。诉的利益因诉权学说的不同立场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存在本案要件与诉讼要件之争。由民事诉讼审理的阶段化构造及诉的利益本质属性出发,可以推演出诉的利益应当属... 诉的利益判断关乎当事人诉权保障等私益与防止滥诉等公益之间的平衡。诉的利益因诉权学说的不同立场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存在本案要件与诉讼要件之争。由民事诉讼审理的阶段化构造及诉的利益本质属性出发,可以推演出诉的利益应当属于关涉诉之合法性的诉讼要件。我国民事诉讼实践中将诉的利益错误定位为起诉要件,由此引发了侵害当事人诉权等一系列问题。现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对当事人诉权保障及滥诉防止提出了新的要求,有必要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的经验,将诉的利益定位为诉讼要件,并且基于制度功能与评判标准的双重考量完善其裁判方式,进而为立案登记制的转型创造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的利益 诉讼要件 本案要件 立案登记 起诉要件 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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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被告适格的审查与裁判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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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琳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137-150,共14页
当事人适格是一项诉讼要件。当事人适格与否的判断需要结合特定案件的诉讼标的进行,这导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经常以"被告是否满足本案胜诉要件"作为被告是否适格的判断标准,在认定被告不适格时,又转而适用裁定予以驳回。... 当事人适格是一项诉讼要件。当事人适格与否的判断需要结合特定案件的诉讼标的进行,这导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经常以"被告是否满足本案胜诉要件"作为被告是否适格的判断标准,在认定被告不适格时,又转而适用裁定予以驳回。对这一错误做法应予澄清和纠正。对被告身份的审查判断应与特定诉讼阶段的结构和功能相结合。在立案阶段,被告只需满足"明确"标准,即原告提供的信息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在管辖权异议审查阶段,一般地域管辖规则是指以"适格的被告"住所地作为管辖连接点。原告提出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与案件事实有形式上的关联即可。若后续作出相反认定,由于被告能够获得胜诉判决,因而无损于实体利益。在实体审理阶段,如果被告提出不适格抗辩,法院应将被告是否适格作为争议焦点,先于各项本案胜诉要件进行审查。如果法院在被告不是本案义务承受者这一本案胜诉要件层面认定被告不适格,则应适用判决驳回而非裁定驳回的处理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告适格 当事人适格 诉讼实施权 诉讼要件 本案胜诉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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