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行使路径的历史考察 被引量:2
1
作者 雷振扬 陈蒙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6-12,共7页
"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政策和主张。土地革命时期,党根据民族自决原则,主张少数民族有权利解决自己内部的一切问题;抗日战争时期,党提出在共同抗日建立统一国家的前提下,... "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政策和主张。土地革命时期,党根据民族自决原则,主张少数民族有权利解决自己内部的一切问题;抗日战争时期,党提出在共同抗日建立统一国家的前提下,少数民族有管理自己事务的权利;1949年9月,《共同纲领》确定了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为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基本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宪法》、《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与实施,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行使路径逐步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行使路径的演进,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国情和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认识不断深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少数民族 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 行使路径 民族区域自治
下载PDF
“本民族内部事务”探析 被引量:5
2
作者 陈蒙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57-61,共5页
"本民族内部事务"是对民族的形成、发展和延续起重要维系作用的,在民族社会内部产生、使用和传承,凸显本民族成员之间历史文化联系,应当由民族群体及其成员自主管理的一系列事务的总和。它是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相互联系和交... "本民族内部事务"是对民族的形成、发展和延续起重要维系作用的,在民族社会内部产生、使用和传承,凸显本民族成员之间历史文化联系,应当由民族群体及其成员自主管理的一系列事务的总和。它是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相互联系和交互作用的产物,具有地域性、时代性和场域性的特点。"本民族内部事务"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地方性事务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不能完全抛开自治地方的地方性事务,孤立地看待"本民族内部事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族交往交流的增进,"本民族内部事务"与国家或地方公共事务之间的界限逐步呈现出模糊化的趋势,甚至还将呈现出一定程度的趋同性。因而要从历史视角和发展视角,在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变化发展的过程中对其动态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少数民族 本民族内部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 自治地方公共事务
下载PDF
民族区域自治法序言中“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法理分析 被引量:6
3
作者 陈蒙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2019年第1期171-176,190,共7页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对于在民族社会发...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对于在民族社会发生的、能够凸显本民族成员之间文化联系和情感认同的内部事务所享有的自主管理权利,具有法律原则和法律权利的双重属性。权利的主体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聚居少数民族,客体是本民族内部事务,包含自由权和请求权两方面内容。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通过民族区域自治的规范路径实现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管理。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在权利保障的过程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族区域自治 少数民族 本民族内部事务 团结统一
下载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序言的叙事与意蕴 被引量:5
4
作者 陈蒙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46-151,共6页
民族区域自治法序言中,关于"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的宣示,是中国历史上民族事务治理既强调"天下一统"、又重视"因俗而治"经验的浓缩与概括,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 民族区域自治法序言中,关于"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的宣示,是中国历史上民族事务治理既强调"天下一统"、又重视"因俗而治"经验的浓缩与概括,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基本历史背景。它是对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纲领的记录和继承,为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发展设定了价值指引,也是改革时代民主政治发展的现实需要。这一宣示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论是在效力表现形式上,还是在实现效力的方式和途径上,都与法律正文条款存在明显不同。立法者运用立法技术将其置于法律序言之中,兼顾了法律内容完整性、法律价值指引性和立法要求科学性等多重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少数民族 本民族内部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法》 法律序言
下载PDF
论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的科学界分 被引量:7
5
作者 潘红祥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19-129,共11页
界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的关键是要科学厘定"本民族内部事务"中"本民族"一词的内涵以及"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基本内容。从《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目的和文本原意来看,民族区域... 界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的关键是要科学厘定"本民族内部事务"中"本民族"一词的内涵以及"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基本内容。从《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目的和文本原意来看,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归属主体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聚居少数民族。因此,"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本民族"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聚居少数民族,"本民族内部事务"就是聚居少数民族的内部事务,自治立法权的客体就是与聚居少数民族相关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的事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族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权 本民族内部事务 自治立法权 地方立法权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