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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机器人法官:还有多少可能和不可能
被引量:
22
1
作者
盛学军
邹越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74-82,共9页
智能机器人在司法领域大有可为,将给司法实践带来关系重构、队伍重组、流程再造等重要变革,对法律观念、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提出严峻的挑战。我们可以借助"机器人法官"提高审判效率,节省人力、物力。我们应该积极运用智能机...
智能机器人在司法领域大有可为,将给司法实践带来关系重构、队伍重组、流程再造等重要变革,对法律观念、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提出严峻的挑战。我们可以借助"机器人法官"提高审判效率,节省人力、物力。我们应该积极运用智能机器人推进建设现代化的法治体系,提升法治能力,但也要警惕过分依赖冷数据和机器智能造成新的司法不公。我们既要造就一大批善于运用人工智能的新型法官,又要在引进"机器人法官"的同时,坚守人类法官的人性、人道和法治精神。至少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技术和算法难以找到逻辑理性和实践理性的恰当融合点。公正审判所需要的情感难以及时准确地进入机器人的决策系统,恰当地运用自由裁量权是机器人难以习得的智慧,有丰富实践经验、有人性情感、有法治精神的法律人比装满程序和大数据的机器更能准确地适用和解释法律条文。人类官司的最后裁决权不能交给智能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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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机器人法官
智能
机器人
电脑量刑
法律智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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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机器人法官的科技理念与应用价值分析
2
作者
郭昊宇
焦成倩
钱静
《艺术科技》
2020年第9期12-15,共4页
机器人法官是人工智能与法律结合的产物,具有高效性和公正性的优势,能够极大地提高司法审判的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机器人法官应用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是否应被赋予权利与能否替代人类法官.目前处于弱人工智能阶段的机器人法官暂时无法取代人...
机器人法官是人工智能与法律结合的产物,具有高效性和公正性的优势,能够极大地提高司法审判的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机器人法官应用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是否应被赋予权利与能否替代人类法官.目前处于弱人工智能阶段的机器人法官暂时无法取代人类法官的审判经验与裁决艺术,但会让人类法官的角色与功能重新被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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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机器人法官
科技理念
裁判艺术
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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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司法人工智能的正当性证成与辅助性定位——以法院审判为中心
3
作者
杨洋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2年第6期99-106,112,共9页
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司法人工智能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却面临一个无可绕开的论题:司法人工智能的正当性何在,以及其合理的定位为何。法律形式理性的理想范式为司法人工智能提供了智力支持,但是仍然遭致批判,事实上无论是形式理性,还是...
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司法人工智能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却面临一个无可绕开的论题:司法人工智能的正当性何在,以及其合理的定位为何。法律形式理性的理想范式为司法人工智能提供了智力支持,但是仍然遭致批判,事实上无论是形式理性,还是实质理性的论据都难以获得普遍的共识。基于裁判的说服力是司法裁判正当性的重要判断标准,而现有人工智能技术本身存在限制以及出于过度形式化的警惕。因此,应该引入司法人工智能并且赋予其辅助性的地位,具体而言,将其定位于辅助司法的自动化流程管理和司法决策层面,这不仅更有助于提升裁判的说服力,而且也更接近于论辩理性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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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司法人工智能
正当性
机器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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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智能机器人法官:还有多少可能和不可能
被引量:
22
1
作者
盛学军
邹越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74-82,共9页
文摘
智能机器人在司法领域大有可为,将给司法实践带来关系重构、队伍重组、流程再造等重要变革,对法律观念、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提出严峻的挑战。我们可以借助"机器人法官"提高审判效率,节省人力、物力。我们应该积极运用智能机器人推进建设现代化的法治体系,提升法治能力,但也要警惕过分依赖冷数据和机器智能造成新的司法不公。我们既要造就一大批善于运用人工智能的新型法官,又要在引进"机器人法官"的同时,坚守人类法官的人性、人道和法治精神。至少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技术和算法难以找到逻辑理性和实践理性的恰当融合点。公正审判所需要的情感难以及时准确地进入机器人的决策系统,恰当地运用自由裁量权是机器人难以习得的智慧,有丰富实践经验、有人性情感、有法治精神的法律人比装满程序和大数据的机器更能准确地适用和解释法律条文。人类官司的最后裁决权不能交给智能机器人。
关键词
机器人法官
智能
机器人
电脑量刑
法律智能系统
Keywords
robot judges
intelligent robots
computer sentencing
legal intelligence system
分类号
DF8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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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机器人法官的科技理念与应用价值分析
2
作者
郭昊宇
焦成倩
钱静
机构
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出处
《艺术科技》
2020年第9期12-15,共4页
基金
2018年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8NFUSPITP241。
文摘
机器人法官是人工智能与法律结合的产物,具有高效性和公正性的优势,能够极大地提高司法审判的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机器人法官应用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是否应被赋予权利与能否替代人类法官.目前处于弱人工智能阶段的机器人法官暂时无法取代人类法官的审判经验与裁决艺术,但会让人类法官的角色与功能重新被定义.
关键词
机器人法官
科技理念
裁判艺术
应用价值
分类号
TP242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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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司法人工智能的正当性证成与辅助性定位——以法院审判为中心
3
作者
杨洋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出处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2年第6期99-106,112,共9页
基金
2019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双一流学科重点项目“算法歧视平等审查的法理研究”(项目编号:19A469)
2019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智库专项第二批重点项目“法制湖南建设指标评价”(项目编号:19ZWB14)。
文摘
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司法人工智能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却面临一个无可绕开的论题:司法人工智能的正当性何在,以及其合理的定位为何。法律形式理性的理想范式为司法人工智能提供了智力支持,但是仍然遭致批判,事实上无论是形式理性,还是实质理性的论据都难以获得普遍的共识。基于裁判的说服力是司法裁判正当性的重要判断标准,而现有人工智能技术本身存在限制以及出于过度形式化的警惕。因此,应该引入司法人工智能并且赋予其辅助性的地位,具体而言,将其定位于辅助司法的自动化流程管理和司法决策层面,这不仅更有助于提升裁判的说服力,而且也更接近于论辩理性的理想。
关键词
司法人工智能
正当性
机器人法官
Keywords
judicial artifcial intelligence
justifcation
robot judge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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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智能机器人法官:还有多少可能和不可能
盛学军
邹越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
2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机器人法官的科技理念与应用价值分析
郭昊宇
焦成倩
钱静
《艺术科技》
2020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论司法人工智能的正当性证成与辅助性定位——以法院审判为中心
杨洋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2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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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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