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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刑事司法体系中社区处遇探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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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欣欣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5年第5期27-29,共3页
社区处遇有利于犯罪者重返社会,尤其对犯轻罪的犯罪者及少年犯事者;社区处遇的施行也成为世界上少年刑事司法体系改革的发展方向,其目的多在于減少机构处遇对少年犯事者的标签,使他们可在社区环境中重新适应,继续学习与接受辅导,以便他... 社区处遇有利于犯罪者重返社会,尤其对犯轻罪的犯罪者及少年犯事者;社区处遇的施行也成为世界上少年刑事司法体系改革的发展方向,其目的多在于減少机构处遇对少年犯事者的标签,使他们可在社区环境中重新适应,继续学习与接受辅导,以便他们能够早日重返社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区 机构处遇 少年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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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成年犯行刑制度之检视——以“正常化”理论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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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雷 狄小华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124-129,共6页
目前,我国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监管、教育等行刑活动仍然存在诸多"不正常"的现象,容易给未成年犯身心带来伤害,难以取得促进未成年犯复归社会的效果。建立在最小伤害原则、一体刑罚理念和恢复性司法观念等基础之上的"正常化... 目前,我国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监管、教育等行刑活动仍然存在诸多"不正常"的现象,容易给未成年犯身心带来伤害,难以取得促进未成年犯复归社会的效果。建立在最小伤害原则、一体刑罚理念和恢复性司法观念等基础之上的"正常化"理论,由于改变了以往国家对行刑权的垄断,倡导社会组织的参与,打破了现有对未成年犯的封闭式管教模式,所以能够切实保护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提高对未成年犯的矫正效果。"正常化"理论对于未成年犯管教所内部关系的正常化、外部关系的常态化以及未成年犯人权的保障,都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犯 一体刑 行刑制度 正常化 机构处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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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治社会工作介入我国社区矫正的初探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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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鹿广静 寇浩宁 《社会工作》 2007年第1期50-52,共3页
矫治社会工作是一项专为罪犯或具有犯罪危险性的违法人员开展的社会福利服务,在我国很少有机会介入罪犯的改造,而社区矫正地开展恰好为我国矫治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空间。
关键词 矫治社会工作 社区矫正 机构处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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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性侵害犯小区处遇之实务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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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慈幸 《当代检察官》 2014年第3期26-27,共2页
对于犯罪人的处遇(treatment),传统上主要以机构处遇为主,所谓的机构处遇,即为一般人所熟悉的监狱处遇。然而,随着矫正司法思维的发展以及为帮助犯罪人回归社会,除了传统的机构型处遇,实务上尚有非机构型处遇之小区处遇而为辅应。
关键词 实务 性侵害 运作 台湾地区 机构处遇 回归社会 犯罪人 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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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风雨路 情洒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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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隋国新 《东北之窗》 2014年第14期48-49,共2页
社区矫正,也被称为社区处遇,是相对于传统的机构处遇(监禁矫正)而言的一种新兴的犯罪人处遇方式。即在正常社会环境下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犯罪人,尤其是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人通过各种带有强制性的... 社区矫正,也被称为社区处遇,是相对于传统的机构处遇(监禁矫正)而言的一种新兴的犯罪人处遇方式。即在正常社会环境下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犯罪人,尤其是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人通过各种带有强制性的手段和方法,使其接受并参与有关的管理、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尽快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至今已八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区矫正工作 风雨 监禁矫正 教育改造 社会危害性 社区 机构处遇 社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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