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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宗教身份对出家人的私法和公法能力的影响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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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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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厦门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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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5-29,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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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出家就是抛弃世俗社会的行为规则,采用"灵修世界"的行为规则。民法是为世俗的国民制定的,原则上不适用于出家人,他们有自己的身份法。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汉传佛教,莫不如此。此等法限制出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由此完成世俗社会与"灵修世界"的区隔。所以,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的规定是错误的,因为出家人的权利能力受到了限制。这种限制是他们自愿承受的,所以,权利能力不得放弃的命题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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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出家
民事死亡
权利能力减等
天主教
汉传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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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o enter into religion
civil death
diminish of legal capacity
Catholicism
Chinese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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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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