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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权力机关监督监察机关的路径完善——兼论监督法的修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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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珍名 周朕可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27-135,共9页
当前权力机关对监察机关的监督存在国家法律规范的供给不足和迟缓、监督工具不够丰富具体、监督程序公开不到位且衔接不足等问题。同时,监察机关“位高权重”,使得权力机关监督略显乏力。因此,应进一步健全《监督法》,扩大监督主体范围... 当前权力机关对监察机关的监督存在国家法律规范的供给不足和迟缓、监督工具不够丰富具体、监督程序公开不到位且衔接不足等问题。同时,监察机关“位高权重”,使得权力机关监督略显乏力。因此,应进一步健全《监督法》,扩大监督主体范围,创新监督举措,完善特定问题调查制度,增设法律责任章节,完善监督程序的具体法律规定;丰富和具象监督“工具箱”,加强对监察相关法律的执法检查,对监察机关发布的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强化监察机关的询问与质询;推动监督程序公开,加强各种监督方式间的衔接,完善跟踪反馈环节,切实增强权力机关监督监察机关的有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力机关 监察机关 监察法 监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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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最高: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创构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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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理万 《党内法规研究》 2024年第4期23-45,共23页
新中国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创构,本质上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理论和建政学说的中国化实践。基于巴黎公社确立的社会主义建政原则、苏俄/苏联的苏维埃制度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苏维埃和边区参议会的探索发展... 新中国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创构,本质上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理论和建政学说的中国化实践。基于巴黎公社确立的社会主义建政原则、苏俄/苏联的苏维埃制度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苏维埃和边区参议会的探索发展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华北人民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创制出新,“五四宪法”全面建构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制度体系。厘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最高性,需要释明四组关系:党的领导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人民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宪法的关系,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关系。经由四组关系的对比和判断,方能确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何以最高”。基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创构史,可归纳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四点规范内涵:最高并非自足,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党领导人民建政和执政的政治机关;最高立基民主,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在民主的基础上形成人民的政治一致性”的代表机关;最高但是有限,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旦完成制宪后就成为宪法之下的有限机关;最高兼容分工,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产生并监督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权源机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党的领导 人民至上 根本法 议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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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权力机关监督工作的设想
3
作者 邱敦红 《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5期51-55,75,共6页
监督是对权力运行和后果依法采取审查、督促、矫正行为的手段,实质是对滥用或可能滥用权力的制约。目前我国监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不可能论述监督的全部问题,只就加强与改进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问题谈点个人想法。
关键词 权力机关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 宪法监督委员会 监督工作 宪法规定 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滥用权力 工作监督 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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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背景下初中道德与法治打造活动型课堂的尝试--以叶国家权力机关曳为例 被引量:1
4
作者 晁慧 《山东教育》 2023年第3期68-70,共3页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明确提出了道德与法治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在新课标背景下,要使核心素养落地,应积极打造活动型课堂。所谓活动型课堂,就是重视开展课堂活动,通过课堂活动达成教学目标、培...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明确提出了道德与法治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在新课标背景下,要使核心素养落地,应积极打造活动型课堂。所谓活动型课堂,就是重视开展课堂活动,通过课堂活动达成教学目标、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课堂。下面以《国家权力机关》(八年级下册第三单元第六课第一框题,以下简称本课)为例,探讨新课标背景下初中道德与法治如何打造核心素养导向的活动型课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核心素养 国家权力机关 课堂活动 道德与法治课程 新课标背景下 初中道德与法治 义务教育 活动型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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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力机关的“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之适用
5
作者 王理万 《人大研究》 2023年第11期13-19,共7页
近年来,多地人大常委会积极行使监督职权、创新监督形式,形成了诸如履职评议、专项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述职评测、类案监督、类案评查、委托第三方问卷调查等新形式和新做法,致力于提升人大监督的实效。不过,创新监督工作形式也经常... 近年来,多地人大常委会积极行使监督职权、创新监督形式,形成了诸如履职评议、专项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述职评测、类案监督、类案评查、委托第三方问卷调查等新形式和新做法,致力于提升人大监督的实效。不过,创新监督工作形式也经常面临诘问:这些溢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的新型监督方式,是否违反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是否背离了“依法监督”的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的边界何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权力机关 法无授权不可为 地方各级人大 工作评议 类案监督 《监督法》 监督职权 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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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国家权力机关履职原则吗--人大创新的空间与边界五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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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2023年第11期4-4,共1页
“有权不可任性”,行使公权力必须依法有据,制度创新也必须有序有界。人大履职无疑应“依照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限于法定范围”,但其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该如何全面准确理解其履职行权的性质、范围和界限呢?尤其作为人民的代表机关和... “有权不可任性”,行使公权力必须依法有据,制度创新也必须有序有界。人大履职无疑应“依照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限于法定范围”,但其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该如何全面准确理解其履职行权的性质、范围和界限呢?尤其作为人民的代表机关和立法机关,其职权和职权的行使具有明显的“原初性”和创制性,本身就是“授权机关”,其创制和创新的空间及边界,是否也必须恪守“于法有据”的原则呢?此外,作为单一制国家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把握履职创新空间和边界的原则是否也有所不同呢?“人大研究群”里就“如何把握人大履职创新的范围和边界”的讨论,吸引了许多专家学者和人大实务工作者的参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权力机关 单一制国家 有权不可任性 法无授权不可为 实务工作者 于法有据 履职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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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被引量:1
7
作者 牛保平 何翠凤 《人大研究》 1995年第4期31-35,共5页
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牛保平,何翠凤前苏联东欧国家包括民主德国、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和阿尔巴尼亚等国家。在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到1989年之间,这些国家都是以共产党(工人党)为... 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牛保平,何翠凤前苏联东欧国家包括民主德国、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和阿尔巴尼亚等国家。在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到1989年之间,这些国家都是以共产党(工人党)为领导的人民民主国家。在政权建设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权力机关 权力机关的监督 苏联东欧 东欧国家 国民议会 罗马尼亚 国家机关 权力机关监督 国务委员会 最高苏维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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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与反腐倡廉
8
作者 张翠华 陆华 《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5年第2期59-63,共5页
本文从廉政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的关系出发,论述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之重大意义。认为必须强化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对“一府两院”的领导干部应从审议其重大决策,评议其工作实绩、严格其职务任... 本文从廉政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的关系出发,论述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之重大意义。认为必须强化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对“一府两院”的领导干部应从审议其重大决策,评议其工作实绩、严格其职务任免等方面落实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措施,以推进其廉政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权力机关 反腐倡廉 权力机关的监督 “一府两院” 领导干部 监督权 人大常委 权力机关监督 国家机关 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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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任制:确保党代会权力机关地位的制度保障 被引量:5
9
作者 彭建军 毛政相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56-60,共5页
党代会应当是同级党组织惟一最高权力机关。但是现行党代会制度下,党代会的应有地位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我们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党代会职权的三级弱化、党员权利的三次弱化、纪检机关职权的二级弱化三个方面探究了其中的原... 党代会应当是同级党组织惟一最高权力机关。但是现行党代会制度下,党代会的应有地位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我们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党代会职权的三级弱化、党员权利的三次弱化、纪检机关职权的二级弱化三个方面探究了其中的原因。并进一步论证了党代会常任制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选择,是确保党代会最高权力机关地位的制度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任制 党代会 正确定位 权力机关 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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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论析——基于我国《宪法》第57条的讨论及其展开 被引量:4
10
作者 李伯超 李云霖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58-68,共11页
我国《宪法》第57条表述的歧义,是导致"党大还是法大"这一伪命题产生的主要根源之一。澄清该伪命题需要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置于整个我国《宪法》文本和我国公权力体系中进行考察。就国家机构权力体系而言,最高国... 我国《宪法》第57条表述的歧义,是导致"党大还是法大"这一伪命题产生的主要根源之一。澄清该伪命题需要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置于整个我国《宪法》文本和我国公权力体系中进行考察。就国家机构权力体系而言,最高国家权力统一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国家公权力体系而言,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内的所有国家机构权力最终统一于中共中央和中央政治局。党的领导权得到宪法确认,党内法规是受宪法支持的我国公权力规范的组成部分,故"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法定职权与党的领导权都是宪法确认的我国公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是对国家主权的共同行使。"最高家权力机关"法定职权与党的领导权内容和范围不同,权力运行机制不同。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需要有与其地位、职权与功能相匹配的权威性标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执政党领导权 根本制度 权威性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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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权力机关警事立法监督的形态及其发展空间 被引量:1
11
作者 吴延溢 秦剑平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69-72,共4页
从国家体制来看,权力机关对警事立法的监督在整个警务监督制约体系中具有根本性地位,从形态上看,我国权力机关的警事立法监督主要是通过立法规制与立法审查两大方面进行的,而且从理念到制度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展开,形成了具有中国特... 从国家体制来看,权力机关对警事立法的监督在整个警务监督制约体系中具有根本性地位,从形态上看,我国权力机关的警事立法监督主要是通过立法规制与立法审查两大方面进行的,而且从理念到制度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展开,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警事立法的基本规范体系和立法审查模式。但是也有亟待完善之处,如我国警事立法的整体层次还不高,设定警察权的法律条款弹性较大,程序性规范的可操作性不够强,立法解释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立法审查模式存在结构性缺失等,这些方面为今后我国权力机关的警事立法监督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力机关 立法 警察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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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立法:问题与理据 被引量:3
12
作者 周宇骏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39-56,171,共18页
上海等地出现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授权立法活动,是地方立法实践回应现实需求的新探索。地方立法权属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与中央立法权是同源出于主权的国家权力。地方立法权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掌握,可依靠自身之意志行使、处分,... 上海等地出现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授权立法活动,是地方立法实践回应现实需求的新探索。地方立法权属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与中央立法权是同源出于主权的国家权力。地方立法权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掌握,可依靠自身之意志行使、处分,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具有授权立法的能力,可以作出授权立法。地方国家权力机构授权立法虽然具备优势,但仍需警惕其泛滥带来的不良影响,应当将相应制度纳入统一的法制轨道,正式确立并加以监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授权立法 地方 主权 地方立法权 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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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化与专业化:权力机关立法主体职业化的可能路径 被引量:3
13
作者 赵颖坤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130-133,共4页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中国立法职业化建设、增加立法中的职业化因素是提高中国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但是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决定了中国的立法职业化必须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采取一种渐进的策略。文章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中的立法者和...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中国立法职业化建设、增加立法中的职业化因素是提高中国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但是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决定了中国的立法职业化必须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采取一种渐进的策略。文章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中的立法者和立法工作人员职业化的论述,为中国立法建设提供了一条可行的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 立法主体 职业化 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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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际权限争议权力机关解决及机制建构 被引量:3
14
作者 张显伟 《学术探索》 CSSCI 2013年第4期45-54,共10页
府际权限争议客观存在且日益普遍化现实,亟待一套科学理性解决机制。现行行政机制和行政诉讼机制均存在致命弊端。将府际权限争议交由权力机关解决是必要且可行的。为确保权力机关顺畅解决府际权限争议案件,必须创新诉讼机制,从解决主... 府际权限争议客观存在且日益普遍化现实,亟待一套科学理性解决机制。现行行政机制和行政诉讼机制均存在致命弊端。将府际权限争议交由权力机关解决是必要且可行的。为确保权力机关顺畅解决府际权限争议案件,必须创新诉讼机制,从解决主体、提请主体、受案范围、管辖制度、解决程序等诸方面具体建构中国府际权限争议权力机关解决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府际权限争议 权力机关 解决机制 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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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合宪性审查权 被引量:2
15
作者 饶龙飞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126-137,共12页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享有"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的职权,其有权改变、撤销下级国家权力机关、本级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决定、决议,但这并不代表其享有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宪法的最高性、"全体人民&...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享有"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的职权,其有权改变、撤销下级国家权力机关、本级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决定、决议,但这并不代表其享有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宪法的最高性、"全体人民"性决定了宪法监督权及其必然包含的宪法解释权具有最高性、排他性,在我国只能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合宪性审查中至少可以做出遵守宪法、积极纠正其他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适时提出合宪性审查要求或建议等三大贡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宪法监督 合宪性审查 宪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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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加强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的监督及其法律思考 被引量:5
16
作者 罗正德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4期17-19,共3页
预算外资金是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自行收取和安排使用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资金。它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规定疏 各种行政事业收费,专项基金和其他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是预... 预算外资金是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自行收取和安排使用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资金。它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规定疏 各种行政事业收费,专项基金和其他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是预算内资金的补充。因此,一定要把这种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家财政体制,及时制定专门的《预算外资金法》,把预算外资金忙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同时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预算外资金 监督机制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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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方权力机关全口径预算决算监督研究 被引量:5
17
作者 张朝霞 《桂海论丛》 2014年第6期114-120,共7页
加强权力机关的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是遏制财政供养单位用钱失控、保障政府资金收支合法合理的重要保障。地方权力机关财政监督所面临的问题是:法律制度供给不足、专业监督水平低、缺乏监督动力、监督结果刚性约束低等。根据国内... 加强权力机关的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是遏制财政供养单位用钱失控、保障政府资金收支合法合理的重要保障。地方权力机关财政监督所面临的问题是:法律制度供给不足、专业监督水平低、缺乏监督动力、监督结果刚性约束低等。根据国内地方权力机关财政监督的改革实践及国外的经验,应采取健全多管齐下监督体系、提高地方权力机关财政预算监督的能力、增强预算透明度等对策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口径预算决算 地方权力机关 预算监督 增强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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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党组织与国家权力机关相互关系运行机制研究 被引量:2
18
作者 游劝荣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7-26,共10页
在执政党的地方组织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相互关系的具体制度上,法律规定并不完善,有效的相互关系运行机制亦未完全建立。这一方面影响了执政党依法执政原则的贯彻,也影响了执政党领导作用的实现;另一方面,损害了国家权力机关的威信,妨碍... 在执政党的地方组织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相互关系的具体制度上,法律规定并不完善,有效的相互关系运行机制亦未完全建立。这一方面影响了执政党依法执政原则的贯彻,也影响了执政党领导作用的实现;另一方面,损害了国家权力机关的威信,妨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发挥。因此,从"微观"层面去研究执政党的地方组织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运行机制"对正确处理执政党与地方组织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政党的地方组织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相互关系 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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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名副其实的权力机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探讨 被引量:2
19
作者 张星炜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期28-31,共4页
保证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名副其实的权力机关 ,既符合马克思主义构建新型国家的民主原则 ,又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政治状况来看 ,要使人民代表大会成为真正的权力机关 ,核心的问题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党的领... 保证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名副其实的权力机关 ,既符合马克思主义构建新型国家的民主原则 ,又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政治状况来看 ,要使人民代表大会成为真正的权力机关 ,核心的问题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党的领导的最本质的内容 ,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共产党执政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 ,明确规定执政党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关系和权限关系 ,确保执政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确保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至高无上性。而要真正实现这些 ,就必须改进和完善人大选举制度、代表制度、工作制度并通过完善法制来切实保障人大的各项职权 ,使人民代表大会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权力机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力机关 人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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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被引量:5
20
作者 利群 《人大研究》 2001年第9期1-,共1页
关键词 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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