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网民批评性表达追责应体现权力谦抑品质
被引量:1
- 1
-
-
作者
陈堂发
-
机构
南京大学
-
出处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17年第5期78-83,共6页
-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与表达权的法律边界研究>(15ZDB144)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与一般的实害犯罪类型不同,网民针对地方公权力不当行为的批评作为公众舆论形态对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并非必然产生即刻的、现实性危害,责任追究应严守"实害性结果"标准,以体现权力应有的谦抑品质;地方权力意志使惩罚要件"虚拟化",即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所指缺乏确定内涵且成为案件"公诉化"理据,是权力缺乏谦抑性的另一表征;"社会危害性"的判断缺乏应有的辨析,即失范的网络批评表达所致社会危害性并非必然等同于不可恢复的社会关系损害,亦是权力乏谦抑品质的体现。
-
关键词
批评性表达
权力谦抑性
失范追责
法益平衡
-
Keywords
Critical expression
Modesty of the right
Responsibility investigation for anomie
Balance of legal interest
-
分类号
D922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宪法文化价值重构的和谐之维
- 2
-
-
作者
施建兴
-
机构
武夷学院政治理论教学部
-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50-53,共4页
-
基金
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和谐社会与宪法文化价值建构的范式转变>(2008B2065)
-
文摘
构建和谐宪法文化的核心和关键在于寻求宪法主体——国家和公民之间关系的和谐。其价值预设是:公民在一个强大而负责任的政府的国度里享有充分保障的自由和权利。这需要折中的睿智和勇气。在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关系上,应建构一种柔性而不是刚性、开放而不是自闭的回应型宪法文化价值秩序。权力谦抑具有建构和谐宪法文化所不可或缺的德性功能,为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良性互动提供了前提条件。型塑责任意识下的权力谦抑性品格,是和谐宪法文化的制度伦理和实践基础。宽容作为权力谦抑性的最好注脚,体现了宪政主义的生态文化观。培育多元价值下的宽容精神,是当代中国宪法文化价值重构的和谐之道。
-
关键词
宪法文化
权力谦抑性
制度伦理
价值秩序
-
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