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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监督的困局:偏刑主义地方政策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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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堂发 《当代传播》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7-18,22,共3页
基于政治民主、权利本位的本质要求,涉及公权话题的批评监督言论面对刑事指控时,必须阻止地方权力意志支配的刑事惩处行为。以刑事惩治行政化、私人化、利益化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地方"偏刑"政策,将直接影响到以知情权、参与权... 基于政治民主、权利本位的本质要求,涉及公权话题的批评监督言论面对刑事指控时,必须阻止地方权力意志支配的刑事惩处行为。以刑事惩治行政化、私人化、利益化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地方"偏刑"政策,将直接影响到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核心内容的公民宪法权实现。从适度倾斜保护公民政治表达权考虑,应严格刑事侵犯行为所致后果的认证与证明程序,强化相对人举证指控内容的法定责任,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优化刑事制裁体系,明细刑事实体法条款,多途径遏制地方公权机构滥用刑事政策,最大限度收缩刑事制裁范围,力戒权力造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舆论监督 偏刑政策 权力造罪 刑法适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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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监督的刑法适用抑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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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堂发 《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12-15,共4页
基于政治民主、权利本位的本质要求,涉及舆论监督性质的网络言论表达面对公权机构或权力行使者刑事指控时,从适度倾斜保护公民表达权考虑,应严格刑事侵犯行为所致后果的认证与证明程序,强化相对人举证指控内容的法定责任,完善刑事诉讼程... 基于政治民主、权利本位的本质要求,涉及舆论监督性质的网络言论表达面对公权机构或权力行使者刑事指控时,从适度倾斜保护公民表达权考虑,应严格刑事侵犯行为所致后果的认证与证明程序,强化相对人举证指控内容的法定责任,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优化刑事制裁体系,明细刑事实体法条款,多途径遏制公权机构滥用刑事处罚,最大限度收缩刑事制裁范围,力戒权力造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侮辱诽谤案 权力造罪 刑法适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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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舆论监督权的法治保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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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堂发 《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69-72,共4页
基于政治民主、权利本位的本质要求,网民对于公权话题的批评监督言论面对刑事指控时,必须阻止地方权力意志支配的刑事惩处行为。以刑事惩治行政化、私人化、利益化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偏刑主义地方政策,将直接影响到以知情权、参与权、表... 基于政治民主、权利本位的本质要求,网民对于公权话题的批评监督言论面对刑事指控时,必须阻止地方权力意志支配的刑事惩处行为。以刑事惩治行政化、私人化、利益化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偏刑主义地方政策,将直接影响到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核心内容的网民舆论监督权的实现。从适度倾斜保护公民政治表达权考虑,应严格刑事侵犯行为所致后果的认证与证明程序,强化相对人举证指控内容的法定责任,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优化刑事制裁体系,明细刑事实体法条款,多途径遏制地方公权机构滥用刑事政策,最大限度收缩刑事制裁范围,力戒权力造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舆论监督 偏刑主义政策 权力造罪 刑法适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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