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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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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晨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第7期289-291,共3页
互联网可以说是20世纪以来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各传统行业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而互联网所倡导的共享精神也在冲击着传统著作权的保护机制。如何在网络环境中实现对著作权人利益的有效保护,已经成为了一... 互联网可以说是20世纪以来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各传统行业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而互联网所倡导的共享精神也在冲击着传统著作权的保护机制。如何在网络环境中实现对著作权人利益的有效保护,已经成为了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著作 权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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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理论基础
2
作者 何军 《科教文汇》 2007年第04S期112-112,115,共2页
土地征收的关键在于补偿,本文运用民法中的私权保护与权利社会化理论和行政法中的行政补偿理论对我国土地征收补偿作出了法律上的理论基础论证,找出了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
关键词 土地征收补偿 保护权利社会化 行政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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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之诉独立存在吗?——对诉讼类型传统理论的质疑 被引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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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桂明 李仕春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113-121,共9页
形成之诉是一个缺乏实质内容并为了分类而设置的概念,就其本来意义而言,只存在实体法上的形成之诉,即形成诉权的形成之诉。诉讼类型"三分说"将诉讼类型与实体权利一一对应的分类方法是不合理的,权利保护请求权说的废弃则使与... 形成之诉是一个缺乏实质内容并为了分类而设置的概念,就其本来意义而言,只存在实体法上的形成之诉,即形成诉权的形成之诉。诉讼类型"三分说"将诉讼类型与实体权利一一对应的分类方法是不合理的,权利保护请求权说的废弃则使与形成权相对应的形成之诉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认为形成之诉由法院通过判决直接变更法律关系的观点,显然违背了审判权的本质和法院的任务。形成之诉与给付之诉、确认之诉相区别的形成判决的对世效力和形成力诸特征,实质上是其审判对象——形成权本身的特性,且趋于模糊。法院在形成之诉中的主要任务是确认原告主张的形成权是否存在,至于变更法律关系则是由形成权构成要件确认后当然发生的,只不过形式上是由法院判决宣告而已。因此,作为诉讼类型的形成之诉并不独立存在,而实体法上的形成之诉究其实质属于确认之诉,至多属于确认之诉的特殊情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类型 形成之诉 权利保护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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