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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权益得利的返还制度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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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瑞轩 《研究生法学》 2016年第5期1-41,共41页
侵害权益得利是对自然事实进行法律抽象概括后的一项法律事实,其能在法律上引起得利返还的法律效果,从而维护法律上的权益归属秩序。本文所研究的内容是侵害权益得利的返还救济制度,以及此返还救济的请求权基础。对于侵害权益得利这一问... 侵害权益得利是对自然事实进行法律抽象概括后的一项法律事实,其能在法律上引起得利返还的法律效果,从而维护法律上的权益归属秩序。本文所研究的内容是侵害权益得利的返还救济制度,以及此返还救济的请求权基础。对于侵害权益得利这一问题,尽管不同法域的规制路径有所不同,但"得利应予返还"早已成为一种共识。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采取的规制路径是"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而英美法系则是发展出了针对不法行为的返还救济制度。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侵权责任法的救济体系以损害赔偿为核心展开,并不包括得利返还的救济方式。不当得利制度相较合同法、侵权法则处于较为边缘的地位,尚未真正建立起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制度,司法实践中鲜有此类判例。因此,我国应采何种规范路径来解决侵害权益得利之返还问题,确有重新检视现有法律体系、借鉴他国先进立法例之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害权益得利 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 受益侵权行为 返还 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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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给付型不当得利证明责任辨析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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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江莉 亓培冰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01-104,共4页
诉讼中不当得利要件事实,尤其是受益人获益是否存在法律上原因的证明责任的分配,在司法实务中多有争议。一般而言,该证明责任应当由不当得利返还请求人承担;在权益侵犯型不当得利中由受益人承担;而在一方主张为非给付、一方主张为给付... 诉讼中不当得利要件事实,尤其是受益人获益是否存在法律上原因的证明责任的分配,在司法实务中多有争议。一般而言,该证明责任应当由不当得利返还请求人承担;在权益侵犯型不当得利中由受益人承担;而在一方主张为非给付、一方主张为给付的特殊不当得利案件中,仍应当由请求人提出初步证据,但可以适当降低其证明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给付不当得利 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 特殊的非给付不当得利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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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标表型人格权” 被引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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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世扬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64-71,共8页
"标表型人格权"因其客体的外在性、可支配性和可商业利用性等特征,在内容构造上有别于其他人格权,但本质上仍是一种"受尊重权"而非"支配权"。"受尊重权"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标表型人格权&... "标表型人格权"因其客体的外在性、可支配性和可商业利用性等特征,在内容构造上有别于其他人格权,但本质上仍是一种"受尊重权"而非"支配权"。"受尊重权"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标表型人格权"的非财产属性,所谓"人格标识商品化权"与其说属于人格权范畴,不如说是一项特殊的财产权。"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是"标表型人格权"的一种特殊保护方式,而不是人格权保护的一般手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格标识 姓名权 肖像权 受尊重权 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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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偿请求权理论之初探——兼论《民法典》视野下代偿请求权的适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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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治宇 《争议解决》 2022年第4期1204-1212,共9页
近世立法多将代偿请求权明定为给付不能的效果之一,惟其在具体适用上存在诸多争议性问题,相关见解莫衷一是。本文在借鉴德国与台湾地区相关学说的基础上,对代偿请求权正当性基础予以探寻。“公平正义说”“合同补充解释说”“给付标的... 近世立法多将代偿请求权明定为给付不能的效果之一,惟其在具体适用上存在诸多争议性问题,相关见解莫衷一是。本文在借鉴德国与台湾地区相关学说的基础上,对代偿请求权正当性基础予以探寻。“公平正义说”“合同补充解释说”“给付标的代位说”均存在理论局限从而难以提供实质正当化理由,“相对权益归属说”可说明代偿利益应归属于债权人之根本原因,应系最适切的见解。在“相对权益归属说”的核心定位下,代偿请求权制度中的争议性问题可得到较为妥当的回应。我国现行法虽未对代偿请求权予以明文规定,但因代偿请求权与不当得利法具备一定同质性,且相对权亦具有归属内容,遂可尝试通过《民法典》中不当得利相关规范为代偿请求权的法律续造提供进路。法律效果层面,代偿请求权于我国的解释构造应受制于不当得利法本身所蕴含的价值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偿请求权 给付不能 相对权益归属 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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