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环境伦理学的困境反思与重建
被引量:4
- 1
-
-
作者
唐代兴
-
机构
四川师范大学政治教育学院
-
出处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2期27-42,共16页
-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气候伦理研究"(14BZX100)
-
文摘
环境伦理学的诞生和发展一直是以论争的方式展开:人类中心论与非人类中心论之争虽然催生出许多新观念和新理论,但都属于外部性探讨,因而使之陷入当前的"高原"困境。这种困境形成的根本原因有二:一是有意或无意割裂、抛弃伦理学传统,使之无本;二是忽视原理的探讨和构建,使之无根。要真突围这一"高原"困境,必须重新定位环境伦理学的自身性质、内涵及其属性,并在此基础上着力解决"环境道德的基础何在"和"环境道德的边界何在"这两个根本问题,重新续接人类已有的伦理传统,构建环境伦理的自然原理和实践规范原则体系。具体来讲,环境伦理学必须突破人类中心论的虚妄认知,重新发现原本就存在的自然原理即宇宙律令、自然法则、生命原理,它为重新释放人类伦理传统的当代光辉奠定了本体性基石,提供了认知和方法动力。人类伦理传统即人性原理,它以生命原理为基础,以宇宙律令为指南,以自然法则为源泉,展开为道德作为或美德追求。从本质上讲,美德是求义的,所以美德追求必须遵守舍利执爱原理,其激励原则是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而道德是求利的,所以道德作为必须遵守权责对等原理,它统摄四条环境伦理法则,即环境与人共生的关联法则、环境与人相向敞开的价值生成法则、人顺性适应环境的生存法则和人向环境取予的平等成本支付法则。以此四条环境伦理法则为规范,人们在走向环境生境重建的进程中,必须做到凡事利己不损它或利己亦利它。
-
关键词
环境伦理
自然原理
权责对等原理
环境利益最大化再生原则
环境利益平等共享原则
-
Keywords
environmental ethics
the law of nature
the principle of reciprocity of power and responsibility
the regeneration principle of maximum environment interests
the principle of equally sharing of environment interests
-
分类号
B82-058
[哲学宗教—伦理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