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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院的行政规范审查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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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勇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50-53,共4页
我国法院的行政规范审查权限是其审判权在行政审判中的衍化形式。受审判权的性质及其对其他国家权力的间接监督所限,法院无权直接抽象审查行政规范,也无权审查行政规范的适当性、无从审查缺少上位法依据的行政规范。但基于审判权的应有... 我国法院的行政规范审查权限是其审判权在行政审判中的衍化形式。受审判权的性质及其对其他国家权力的间接监督所限,法院无权直接抽象审查行政规范,也无权审查行政规范的适当性、无从审查缺少上位法依据的行政规范。但基于审判权的应有权限,法院不仅有权审查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也有权审查依据上位法制定的一般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这种审查权至少由提出疑问权、作出判断权、选择适用权与评述权构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院 审判权 行政规范 合法性 审查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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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各流域管理机构审查权限的通知(水河湖[2021]237号)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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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21年第3期4-9,共6页
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跨河、穿河、穿... 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以下简称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我部进一步明确了各流域管理机构的审查权限。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流域管理机构 河湖管理 涉河建设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防洪法 审查权限 穿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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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体育仲裁中审查权边界探讨——以重新审查原则为中心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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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瑛子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310-315,共6页
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上诉仲裁程序中,仲裁庭拥有重新审查事实和法律的权力。当事人间地位不平等,必须赋予仲裁庭重新审查权力,使仲裁庭不受体育组织原裁决的限制,这样可以保障弱势一方运动员的权益。体育组织章程中约束仲裁庭重新审查... 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上诉仲裁程序中,仲裁庭拥有重新审查事实和法律的权力。当事人间地位不平等,必须赋予仲裁庭重新审查权力,使仲裁庭不受体育组织原裁决的限制,这样可以保障弱势一方运动员的权益。体育组织章程中约束仲裁庭重新审查权力的条款无效。然而,仲裁庭的重新审查权力需要受到争议事项类型、审查方式和瑞士法律的限制。仲裁庭在成员资格案件、体育技术性争议中应当谦抑审查权;仲裁庭不得针对体育组织规则进行抽象审查,但可以对歧义的规则进行文义解释和有限度的目的解释;面对确有疑议的体育组织决议,仲裁庭可在其自由裁量范围内发回重审抑或是直接改判。考虑到程序正义、技术性事项不方便审查等原则,仲裁庭会将部分决议发回体育组织重审。当事人对体育组织重审的结果不满亦可再次申请CAS仲裁。奥运会特别仲裁中,仲裁庭重新审查事实和法律的权力不可被限制。从CAS仲裁机制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审查权力不宜过分扩张,应予适当限制。CAS仲裁庭对于体育联合会决议的审查系合法性、合理性的双重审查,瑞士法院对CAS的裁决仅做合法性审查。我国将来建立体育仲裁机制后,可以效仿CAS仲裁的重新审查权力,赋予体育仲裁机构独立于法院的完全审查权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查权限 重新审查 体育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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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三层Client/Server软件安全控制系统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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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宁伟 张卫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CAS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期61-64,共4页
分布式系统的安全性是系统建设中的关键环节。由于分布式应用程序是涉及多用户参与的复杂的网络应用系统,安全性高、易于集成的安全控制系统将极大地方便这类应用程序的开发。在本文中,作者提出了一种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模型以及相应的... 分布式系统的安全性是系统建设中的关键环节。由于分布式应用程序是涉及多用户参与的复杂的网络应用系统,安全性高、易于集成的安全控制系统将极大地方便这类应用程序的开发。在本文中,作者提出了一种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模型以及相应的身份认证与权限审查机制。然后采用三层客户/服务器模型,以组件对象的形式对系统进行了实现,在实践应用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层Client/Server软件 安全控制系统 三层客户/服务器模型 访问控制 身份验证 权限审查 软件开发 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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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制度之检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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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学在 刘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2年第3期111-123,共13页
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的制度尚无直接的“法律”依据,与域外的执行文告制度亦存在重要区别。该制度无法达成其原有的制度目的,盖因公证机构仅有证明权而无调查权、裁判权。在我国执行法院对强制执行开始要件具有审查的权限和职责之情况... 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的制度尚无直接的“法律”依据,与域外的执行文告制度亦存在重要区别。该制度无法达成其原有的制度目的,盖因公证机构仅有证明权而无调查权、裁判权。在我国执行法院对强制执行开始要件具有审查的权限和职责之情况下,执行证书制度的推行会造成强制执行理论的不协调、执行制度的不统一,并使得强制执行之启动程序复杂化、执行开始要件之审查重复化以及债权人之负担加重化。故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应当适时废除这一制度,并健全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程序,理顺和完善执行程序中当事人之相关救济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证机构 执行证书 执行法院 执行开始要件 审查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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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登记机关及其职责——兼评《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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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晓筠 《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8年第3期90-93,共4页
文章通过分析中国现存不动产登记现状,认为不动产登记交由行政机关负责更为妥当,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是我国立法的必然选择。提出我国应确立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审查,并建立审查责任的分化制度,因登记机关的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害的,国家应... 文章通过分析中国现存不动产登记现状,认为不动产登记交由行政机关负责更为妥当,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是我国立法的必然选择。提出我国应确立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审查,并建立审查责任的分化制度,因登记机关的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害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 登记机关 审查权限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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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行政诉讼制度若干问题比较——从司法权运行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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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越利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33-40,共8页
由于行政诉讼的发展历史及政权体制的不同,海峡两岸行政诉讼制度对司法权运行的规范有不小的差别。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体制及对行政审判组织构成的要求使其司法审查权的运行更为独立,审查权限更宽,而大陆强调人民法院对被告提供的合法... 由于行政诉讼的发展历史及政权体制的不同,海峡两岸行政诉讼制度对司法权运行的规范有不小的差别。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体制及对行政审判组织构成的要求使其司法审查权的运行更为独立,审查权限更宽,而大陆强调人民法院对被告提供的合法性自证材料的审查,对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积极作用。比较并分析海峡两岸行政诉讼制度,有利于对完善大陆行政诉讼制度的思考与变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陆 台湾地区 行政诉讼体制及行政审判组织 司法审查权限 司法裁判依据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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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实践观察与规则完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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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华芳 郭佑宁 《北京仲裁》 2021年第1期80-103,共24页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阶段,仲裁机构排除法院判断权应以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实质性判断为条件。同一当事人不能同时或先后向仲裁机构、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仲裁机构认定仲裁协议有效,不影响当事人在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阶段,仲裁机构排除法院判断权应以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实质性判断为条件。同一当事人不能同时或先后向仲裁机构、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仲裁机构认定仲裁协议有效,不影响当事人在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再次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仲裁协议成立问题属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审查范围。应当允许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有效。在主合同未成立的情况下,宜慎重考察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成立。在仲裁协议成立的情况下,应尽量解释认定仲裁协议有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审查权限 审查范围 仲裁协议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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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路径构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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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洁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08-116,186,共10页
作为一个制度创新,我国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司法实践操作中,法院仍然面临着不会审、不愿审等问题。究其原因,审查路径不清晰、审查标准不明确对制度的落实和推进造成了严重阻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并... 作为一个制度创新,我国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司法实践操作中,法院仍然面临着不会审、不愿审等问题。究其原因,审查路径不清晰、审查标准不明确对制度的落实和推进造成了严重阻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并非一个单一的审查标准,而是一个可以在司法实务中进行运作的系统的审查体系。应构建一个从权限到程序再到实体内容的自上而下的审查机制,在三个层面确立相应的审查标准,最终形成一个具有操作性的审查体系,实现《行政诉讼法》第53条从应然到实然的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带审查 审查权限 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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