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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官应该是司法能动主义者——从李慧娟事件说起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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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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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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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58-167,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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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法治国家与司法权威"(08JJD8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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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李慧娟事件引发了学界不少的争论,引起了人们对于中国法官功能角色定位的思考。在比较法学以及价值层面上,法官应该成为一个能动主义者。为了避免在司法能动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弊端,应该通过"程序主义的司法能动范式"加以制约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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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李慧娟事件
法官
司法能动主义
程序主义的司法能动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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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vent of Li Hui-juan
judge
judicial activism
due-procedure judicial activism paradi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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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817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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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治视野中的李慧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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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林兵
雷正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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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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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4期87-9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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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慧娟在一例经济纠纷判决书中的一段表述引起了一场风波。她在表述中写道,下位法与上位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从而被指涉嫌越权"司法审查",受到了被撤销审判长职务并免去助理审判员的"严肃处理"。李慧娟事件所涉及到的不仅仅是一个法官的命运问题,更折射出整个法治建设的诸多瑕疵,这些瑕疵正成为我们建设法治国家的障碍。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背景下的这一事件应该引起我们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反思与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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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治思想
李慧娟事件
监督权
司法独立
法律冲突
司法审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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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ule by Law
LI Hui-juan Case
Supervise Rights
Judicial Independence
Legal Confliction
Judicial Inves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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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2
[政治法律—法学]
D622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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