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李离伏剑
- 1
-
-
作者
周志强
-
出处
《中国图书评论》
CSSCI
2015年第6期M0001-M0001,共1页
-
文摘
《史记》把好官称之为“循吏”,是说这些官员乃是遵纪守法、遵循律令的人。其中记载的一个叫作“李离伏剑”的故事却颇耐人感喟。
-
关键词
李离
《史记》
守法
官员
律令
-
分类号
D69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
-
题名李离的赎罪
- 2
-
-
-
出处
《人力资源管理》
2010年第5期75-75,共1页
-
文摘
春秋晋国有一名叫李离的狱官,他在审理一件案子时,由于听从了下属的一面之辞,致使一个人冤死。真相大白后,李离准备以死赎罪。
-
关键词
李离
赎罪
审理
-
分类号
D523.2
[政治法律—国际政治]
-
-
题名由“李离自服死刑”想到的
- 3
-
-
作者
吴晓惠
-
出处
《法律与监督》
2015年第3期39-40,共2页
-
文摘
《史记·循吏列传》记载(译文):李离是晋文公的法官,因错判案件冤杀了人,就把自己拘禁起来准备抵命。文公知道了就说“官职有贵贱,刑罚有轻重,你这次错杀了人,责任在下面的官吏,并不是你的罪过啊!”李离说:“我是法官的首长,没有把这职位让给下面的官吏。
-
关键词
李离
死刑
晋文公
法官
官吏
案件
错判
拘禁
-
分类号
D523.2
[政治法律—国际政治]
-
-
题名从“李离伏剑”谈起
- 4
-
-
作者
韩朝晨
-
出处
《前进论坛》
2003年第2期47-47,共1页
-
-
关键词
李离
春秋战国时期
法官
领导干部
法律意识
中国
-
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李离自请伏剑
- 5
-
-
作者
丘引
-
出处
《前进论坛》
2005年第1期43-43,共1页
-
-
关键词
李离
执法工作
责任追究制度
春秋时期
-
分类号
D691.49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
-
题名怀素《李离伏剑卷》鉴识
- 6
-
-
作者
陈钧
-
出处
《神州》
2012年第2S期84-85,共2页
-
文摘
怀素,字藏真,俗姓钱,湖南长沙人,徙家京兆。生于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岁次乙丑;卒于唐德宗元十五年(799),岁次乙卯。玄奘三藏法师弟子。他嗜酒,善草书。
-
关键词
李离
怀素
长沙人
岁次
草圣
三藏法师
一笔不苟
绿天庵
八征
食鱼帖
-
分类号
K879.4
[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
-
题名由李离“伏剑自刎”想到的
- 7
-
-
作者
黄橙
-
机构
不详
-
出处
《党员干部之友》
2024年第5期35-35,共1页
-
文摘
《史记·循吏列传》中有一则故事,说的是:春秋时期,晋国的司法长官李离,因为听信下属的汇报,误将嫌疑人判了死罪,酿成了一桩冤案。案情澄清后,李离锥心自责,决定“以死谢罪”。这件事惊动了晋文公重耳。重耳知道原委后,亲自开导李离说,“爱卿作为司法部门的长官,在这件事上是有责任的,但罪不至死,主要责任在下面的人,你也不必过分自责”。但李离却矜持地说,“我身为司法长官,量刑断案是我的职责,现在判错了案,杀错了人,把罪责推给下属,不是忠直官吏应该做的事”。说完,不顾晋文公的苦心劝阻,毅然决然地“伏剑自刎”。
-
关键词
李离
春秋时期
司法部门
循吏列传
冤案
伏剑
责任
-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李离严于律己
- 8
-
-
作者
牛宝贵
-
机构
华北油田采油一厂
-
出处
《石油政工研究》
2006年第4期76-76,共1页
-
文摘
战国时期任晋大理一职的李离在一次断案中,由于听信了不实之辞而错杀了人,便将自己拘禁了起来,并自己判了自己的死刑。这件事惊动了晋文公,
-
关键词
李离
战国时期
晋文公
-
分类号
D691.49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
-
题名李离过不诿下
- 9
-
-
作者
吕修法
-
出处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北大核心
1991年第8期47-47,共1页
-
文摘
李离是春秋时期晋文公手下的一名狱官。在一次审理案件中,由于“过听”部下之言而误杀人,李离深感自己罪重难赦,便自己把自已拘留起来,等侯处罚。晋文公得知此事,念李离一向忠心耿耿,有功于国,便亲驾劝解:“官有贵贱,罪有轻重。下吏有过,非汝之罪也。”面对文公的善亩相劝,李离没有乘机给自己找台阶下,而是慷慨陈词:“臣当的官比部属大,而没让其位;臣拿的俸禄比部属多,而没分其利。今天臣犯了罪,反要把过错推给下属,这样的事还从未听说过。”铮铮之言,使文公肃然起敬,更不想因此失去一位忠臣,便急忙挽留道:“象你这样把下属之过揽于自身,依此类推,那我也是有罪的了。”李离答道:“
-
关键词
李离
春秋时期
功千
王东红
敬可
错断
断官
可佳
思想工作
-
分类号
D64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
-
题名“李离伏剑”的可贵之处
- 10
-
-
作者
海淼
-
机构
江苏省盐城市纪委
-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0期44-44,共1页
-
文摘
李离是春秋时期晋国的典狱长官,一向秉公不阿,执法如山。据《史记·循吏列传》载:有一次,他在审阅过去的案件中发现一起错判死刑的冤案,便立刻脱下官袍拿着绶印,让卫兵把自己捆绑起来,到晋文公处请判死刑。晋文公见了,慌忙下座为他松绑,说:“官职既然有贵有贱,处罚也当有轻有重,再说这件案子是下面官吏弄错的,并不是你的罪责。”李离长跪不起,说:“臣下占据的官职最大,从来也不让给下属一点权;享受的俸禄最多,也从没有分给下属一点利。今天我有了过错,难道就可以推卸给下属了吗?请判处死刑吧!”晋文公听了。
-
关键词
李离
循吏列传
春秋时期
判处死刑
典狱长
错判
长跪
领导干部
公司黄事长
禹作敏
-
分类号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李离伏剑”新说
- 11
-
-
作者
刘恩启
-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1991年第20期33-33,共1页
-
文摘
别看有些历史典故“老掉牙”了,反复琢磨,还真能“温故而知新”哩。 “李离伏剑”的故事,自打太史公写入了《史记·循吏列传》,这位春秋时晋国的最高司法长官便以“执法如山”“以身殉法”而盖棺论定,享誉至今。然而近日偶翻史书,重温此典,却发现事情并不如此简单。按说,下属错杀了人,李离顶多检讨一下“官僚主义”、对下失察也就得了,可是这个倔老头子偏不,硬是给自己定个“过听杀人”之罪,“自拘当死”,
-
关键词
李离
循吏列传
太史公
历史典故
以身
群情振奋
热爱人民
情节恶劣
公之
决狱
-
分类号
D5
[政治法律—国际政治]
D6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
-
题名李离伏剑
- 12
-
-
作者
(汉)司马迁
海涛
-
机构
不详
-
出处
《月读》
2020年第8期28-29,共2页
-
文摘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①。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②,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
-
关键词
晋文公
李离
居官
-
分类号
I207.62
[文学—中国文学]
-
-
题名李离以死护法度
- 13
-
-
-
出处
《法制资讯》
2010年第2期1-1,共1页
-
文摘
李离是春秋时期晋国的司法官,由于一时之过而错判了死罪后,到朝堂之上奉上官印,并要求晋文公对自己处以死刑。
-
关键词
李离
春秋时期
朝堂
司法官
错判
-
分类号
K225
[历史地理—中国史]
-
-
题名《李离伏剑》堪称完美
- 14
-
-
作者
张志娟
李璇
-
出处
《黄梅戏艺术》
2016年第3期32-32,共1页
-
文摘
10月1日上午,由文化部组织的第七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第五场剧目评论会举行。现场9位专家对《李离伏剑》和《忠魂曲》两部展演剧目进行了点评。
-
关键词
李离
艺术节
黄梅戏
文化部
剧目
-
分类号
J825.54
[艺术—戏剧戏曲]
-
-
题名李离伏剑
- 15
-
-
-
出处
《历史学习》
2005年第12期27-27,共1页
-
-
关键词
李离
春秋时期
晋文公
晋国
-
分类号
K225
[历史地理—中国史]
D523.2
[政治法律—国际政治]
-
-
题名李离伏剑
- 16
-
-
作者
司马迁
-
出处
《中华活页文选(初三)》
2017年第9期49-50,95,共3页
-
文摘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
-
关键词
李离
晋文公
杀人
-
分类号
D523.2
[政治法律—国际政治]
-
-
题名李离自刑
- 17
-
-
作者
诸灵康
杨振中
-
出处
《当代学生(读写)》
2010年第6期36-36,共1页
-
文摘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吨。过听杀人,自拘当虢。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孝罪也。”李离曰:“臣旱官为长④.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
-
关键词
李离
晋文公
杀人
-
分类号
D523.2
[政治法律—国际政治]
-
-
题名傻冒儿李离
- 18
-
-
作者
赵显明
-
机构
武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
出处
《武汉宣传》
2016年第5期59-59,共1页
-
文摘
尽管,太史公在那不朽的《史记》中对您竭尽褒语,可我还是觉得您李离有点傻——岂止有点,简直就是一个地道的大傻冒儿!“李离伏剑”。伏剑是干嘛?就是拿剑抹自己的脖子呀!您说这不是犯傻么!是的,是您认定自己确实犯了错后才对自己痛下杀手的。可要说您出的那点差错,虽算不得微不足道,可也绝对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事。
-
关键词
李离
《史记》
太史公
杀手
-
分类号
D523.2
[政治法律—国际政治]
-
-
题名“李离为法”的两面
- 19
-
-
作者
汪志
-
机构
不详
-
出处
《清风》
2020年第17期56-56,共1页
-
文摘
在封建社会,"官位"似乎总与巨大的诱惑绑定在一起,很多人耗费其一生心血就只为谋求一官半职。穷一点的,如范进之流,半辈子光阴全搭进科考入仕的努力之中;富一点的,就动用自己的钱财干系为其仕途扫清障碍,以此实现所谓的"买官晋爵"。除却这些直接追逐官名权力的,实在做不了的也要挖空心思傍在这群达官贵人身边,或为仆役或做门客,反正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做个宰相门下的七品官,在这群人看来也不是枉活一辈子了。
-
关键词
范进
入仕
李离
-
分类号
I26
[文学—中国文学]
-
-
题名李离:以身殉法
- 20
-
-
作者
冯爱
-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7年第7期33-33,共1页
-
文摘
李离,大约出生于今天的山西省侯马市一带,生卒年份无从考证。据汉代著作《史记·循吏列传》记载,李离在春秋时代晋国的晋文公时期担任理官一职,
-
关键词
李离
春秋时代
侯马市
山西省
生卒年
晋文公
-
分类号
D523.2
[政治法律—国际政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