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新解刑法第3条:条文式罪刑法定与法典式罪刑法定之集成 被引量:2
1
作者 熊建明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3-14,共12页
刑法第3条与罪刑法定原则之具体关系存在不同解读。唯一正确的理解可能是刑法第3条前半段是基于刑法条文的罪刑法定,后半段则是基于刑法典的罪刑法定。中国刑法较少从刑法条款尤其是分则条文之视角来讨论罪刑法定;刑法条文既是定罪的规... 刑法第3条与罪刑法定原则之具体关系存在不同解读。唯一正确的理解可能是刑法第3条前半段是基于刑法条文的罪刑法定,后半段则是基于刑法典的罪刑法定。中国刑法较少从刑法条款尤其是分则条文之视角来讨论罪刑法定;刑法条文既是定罪的规范,也是决定刑罚的规则;总则诸条款的适用无不以分则条款之适用为前提,分则条文几乎都实践并反映着罪刑法定。第3条反映了以条文式罪刑法定为基础的法典式罪刑法定,进而记载并反映着支撑中国刑法根基的罪刑法定。因此,第3条文本正确的表述顺序可能是"本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第3条 刑法 条文式罪刑法定 法典刑法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