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物权性质”条款必要性探析 被引量:2
1
作者 陈诚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3期51-55,共5页
物权法草案中之“物权性质”条款即“法律未作规定的,符合物权性质的权利,视为物权”之条款几经删改,该条款存废争议的焦点在于其是否突破和违背了传统的物权法定原则,反映了立法界与学理界对物权法定原则及该原则之缓冲所持态度的差异... 物权法草案中之“物权性质”条款即“法律未作规定的,符合物权性质的权利,视为物权”之条款几经删改,该条款存废争议的焦点在于其是否突破和违背了传统的物权法定原则,反映了立法界与学理界对物权法定原则及该原则之缓冲所持态度的差异。虽然新通过之物权法最终并未吸纳此款,但该条款仍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实际上,只要立法对物权性质作出符合本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界定,那么符合物权性质的权利就可以通过“法定的”物权性质而得到立法承认,就不会对传统的物权法定原则造成冲突,并且该条款的出台亦为物权法定原则之缓冲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性质条款 物权法定 物权自由 物权性质
下载PDF
试析《刑法修正案(八)》分则条款的性质
2
作者 马立众 李振先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63-67,共5页
近几年来刑法修正案不断颁布,对原刑法的修改范围不断扩大,其中所牵涉出来的问题也引起了学界和实务界人士的争论,修正案中条款的解释性或创设性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对此,有必要对修正案中分则条款的性质进行区分,并据性质不同区分适用,... 近几年来刑法修正案不断颁布,对原刑法的修改范围不断扩大,其中所牵涉出来的问题也引起了学界和实务界人士的争论,修正案中条款的解释性或创设性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对此,有必要对修正案中分则条款的性质进行区分,并据性质不同区分适用,以期对司法秩序的维护和实质公平的实现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八)》 分则条款性质 司法适用
下载PDF
论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结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分析
3
作者 王晓 凌瑞翔 《浙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3期328-336,共9页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在条款性质上通常被认定为特别条款或注意条款,由此导致司法实践中产生三种认知偏差:防卫行为致人伤亡不负刑事责任之情形仅限于《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所列举的侵害行为;针对《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列举以外的...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在条款性质上通常被认定为特别条款或注意条款,由此导致司法实践中产生三种认知偏差:防卫行为致人伤亡不负刑事责任之情形仅限于《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所列举的侵害行为;针对《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列举以外的侵害行为进行防卫致人伤亡均需承担刑事责任;防卫人行使防卫权时针对防卫结果的主观态度不影响防卫过当的成立。为突破上述认知偏差以确定必要限度,结合相关案例分析,认为不能将《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单纯认定为特别条款,该款防卫权在行使过程中仍需符合必要限度即结果因素、行为因素和时间因素的要求,并以结果因素为核心,综合考量行为因素和时间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当防卫 条款性质 结果因素 行为因素 时间因素
下载PDF
《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26429-2010)与《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08)相关内容的对比分析 被引量:2
4
作者 王建庭 吴楠 《设备监理》 2012年第4期10-14,共5页
本文针对GB/T 26429标准在设备监理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应用,对《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26429—2010)中的条款性质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和准确的识别,对《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26429—2010)与《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08/ISO... 本文针对GB/T 26429标准在设备监理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应用,对《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26429—2010)中的条款性质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和准确的识别,对《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26429—2010)与《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的条款要求进行了系统的对比分析,提出了如何建立和实施符合GB/T 26429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理规范 条款性质 条款对比 质量管理体系 应用
下载PDF
提前收贷案件若干实体问题探讨 被引量:1
5
作者 余文唐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72-76,共5页
加速到期约定虽为赋权性条款,但在约定事由出现后其中的潜在权义转化为可以行使或必须履行的实在权义,出借人不能单方选择原约借款期限作为其行使收贷权的起始日;约定事由出现时,出借人获得的是属于请求权的提前收贷权而非通知到期权这... 加速到期约定虽为赋权性条款,但在约定事由出现后其中的潜在权义转化为可以行使或必须履行的实在权义,出借人不能单方选择原约借款期限作为其行使收贷权的起始日;约定事由出现时,出借人获得的是属于请求权的提前收贷权而非通知到期权这种形成权;加速到期条款并非合同解除权约定,而是具有对原约借期附解除条件与对加速到期附生效条件的双重性质;提前收贷权的诉讼时效应以加速到期约定事由出现日为其起算日,其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知害"标准而非理论主张的"行使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加速到期 约定效力 权利内容 条款性质 时效起算 潜实权义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