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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防卫权向生命权让步——不得实施极端防卫之理据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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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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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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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16-131,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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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作者主持的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刑法违法阻却事由对民法免责事由的影响与渗透研究”(2020M681694)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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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正当防卫的指导原则,"权利无须向不法让步"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当被遵守。不得防卫说剥夺了防卫人面对不法侵害时的防卫权,社会伦理限制说存在将道德与法律混为一谈的风险,自我答责并非正当防卫的正当化依据,故上述观点均难以成为不得实施极端防卫行为的理由。防卫权是国家合法垄断暴力背景下,赋予公民在紧急状态下侵犯他人以保护自身法益的法定权利,理应符合宪法的基本要求。根据保护义务与比例原则在"防卫人—国家—侵害人"三角关系中结合产生的"禁止过度原则",侵害人在仅侵犯轻微法益时,宪法仍对其生命权具有保护义务,此时防卫人不得实施极端防卫行为的原因并非权利向不法让步,而是防卫权向生命权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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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正当防卫
极端防卫
保护义务
比例原则
禁止过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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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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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防卫人立场下防卫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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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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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青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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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社会科学》
2022年第11期63-6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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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以“防卫人为中心”刑事政策原则在纠正过往司法实践偏差的同时,也为防卫权的适用提出了新的难题。带有暴力属性的防卫权作为一把双刃剑,若不加以适当规制则既可能给被防卫人带来致命性的伤害,也可能对社会整体利益带来消极影响。防卫权的松绑决不可是毫无限制的。首先,应当将紧迫性原则作为发动防卫权的实质根据,并从不法侵害的可能性、不法侵害的严重性、国家保护的有效性三方面建构紧迫性原则的评判体系,巩固正当防卫“严进宽出”的特性。其次,“法无需向不法让步”在权利不得滥用的新时代背景下绝非绝对的公理。需要性要件未来防卫权体系持续建构与完善过程中不可或缺,其社会伦理限制功能有利于更好实现对防卫权的社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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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正当防卫
防卫人立场
权利限制
极端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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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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