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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枉法仲裁罪之“枉法”性 被引量:5
1
作者 黄晖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20-128,共9页
按照司法监督不容剥夺的原则,仲裁理应被纳入司法考量的视域进行规制。以刑事手段对仲裁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进行控制是我国现行刑法的要求,枉法仲裁的入罪即是这一要求的表达。必须重新考虑并反思司法界与学术界在该罪名设置上的相左立场... 按照司法监督不容剥夺的原则,仲裁理应被纳入司法考量的视域进行规制。以刑事手段对仲裁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进行控制是我国现行刑法的要求,枉法仲裁的入罪即是这一要求的表达。必须重新考虑并反思司法界与学术界在该罪名设置上的相左立场,方可见证枉法仲裁罪之"枉法"性,即违背仲裁之自然本性。为此,应通过实践救济与变通的方式抵消该罪对仲裁本性的扭曲及其产生的消极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枉法仲裁 监督 契约性 实践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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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仲裁罪之批判 被引量:11
2
作者 徐前权 《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120-124,共5页
最近,《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中有关于枉法仲裁罪的规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反对设立枉法仲裁罪的观点认为,仲裁的本质特征在于其契约性,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事业单位法人,仲裁员的行为是私人裁判行为,所以仲裁员对其不... 最近,《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中有关于枉法仲裁罪的规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反对设立枉法仲裁罪的观点认为,仲裁的本质特征在于其契约性,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事业单位法人,仲裁员的行为是私人裁判行为,所以仲裁员对其不当仲裁行为应只承担有限的民事责任,而不应该承担行政责任,不应用刑法规制仲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 仲裁 枉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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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仲裁罪主体问题探析 被引量:2
3
作者 周铭川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0年第6期106-111,共6页
枉法仲裁罪的主体只限于民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中具体参加仲裁的仲裁员,不包括这些仲裁机构中的其他人员以及参加其他仲裁的仲裁员。该罪主体由于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存在与滥用职权罪或受贿罪发生主体竞合的问题。对该罪罪状应予... 枉法仲裁罪的主体只限于民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中具体参加仲裁的仲裁员,不包括这些仲裁机构中的其他人员以及参加其他仲裁的仲裁员。该罪主体由于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存在与滥用职权罪或受贿罪发生主体竞合的问题。对该罪罪状应予修改,应取消"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枉法仲裁 主体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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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枉法仲裁行为刑法规制的正当性 被引量:2
4
作者 于阳 周志彬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第3期13-18,共6页
《刑法修正案(六)》正式颁布实施后的六年间,社会各界对枉法仲裁是否需要刑法规制存有较大争论,并呈截然对立的两种观点。反对论者主张枉法仲裁罪应该予以取消、废止,赞成论者认为情节严重的枉法仲裁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仲裁行为... 《刑法修正案(六)》正式颁布实施后的六年间,社会各界对枉法仲裁是否需要刑法规制存有较大争论,并呈截然对立的两种观点。反对论者主张枉法仲裁罪应该予以取消、废止,赞成论者认为情节严重的枉法仲裁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仲裁行为具有准司法性,应当入刑。无论从理论基础还是实践角度来看,枉法仲裁罪的设立都具有相当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 枉法仲裁 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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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枉法仲裁之思考:基于现实的视角
5
作者 韩永红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8年第2期144-148,共5页
枉法仲裁应否入刑的争论背后是公共政策选择的歧异:仲裁员责任制度应优先满足管理仲裁的需要还是仲裁发展的需要。而今,再纠缠于枉法仲裁应否入刑的问题已无实质性的意义,理智的选择是直面枉法仲裁已由刑法规制的现实,进而思考如何善用... 枉法仲裁应否入刑的争论背后是公共政策选择的歧异:仲裁员责任制度应优先满足管理仲裁的需要还是仲裁发展的需要。而今,再纠缠于枉法仲裁应否入刑的问题已无实质性的意义,理智的选择是直面枉法仲裁已由刑法规制的现实,进而思考如何善用司法解释,实现其积极的立法目的,尽量消弭其对仲裁发展的消极影响,同时谨慎讨论和构建我国的仲裁员民事责任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枉法仲裁 管理仲裁 仲裁发展 解释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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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仲裁行为刑事规制的正当性
6
作者 杨庆玲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78-82,共5页
《刑法修正案(六)》第20条确立了枉法仲裁罪,从该修正案的草案阶段开始至今,围绕该罪是否应该设立,社会各界一直争论不休。现在,枉法仲裁罪的确立虽已尘埃落定,但各种批评意见却愈发热烈,且直指该罪存废问题。纵观仲裁员刑事责任制度的... 《刑法修正案(六)》第20条确立了枉法仲裁罪,从该修正案的草案阶段开始至今,围绕该罪是否应该设立,社会各界一直争论不休。现在,枉法仲裁罪的确立虽已尘埃落定,但各种批评意见却愈发热烈,且直指该罪存废问题。纵观仲裁员刑事责任制度的价值诉求、理论基础、法律基础、现实条件及经济学依据五个方面,枉法仲裁行为刑事规制的正当性自然凸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枉法仲裁 效率 公正 帕累托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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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介入商事仲裁的理论反思——对“枉法仲裁罪”的立法批判 被引量:2
7
作者 谈中正 《北京仲裁》 2010年第1期64-79,共16页
《刑法修正案(六)》增加的"枉法仲裁罪"引起诸多争议。为求更接近真理的见解,本文致力于以问题的认识或建构为重心,展开"开放性"的讨论和思考,跨越既有的学科划分标准对我们认识具体问题所设置的"反认知"... 《刑法修正案(六)》增加的"枉法仲裁罪"引起诸多争议。为求更接近真理的见解,本文致力于以问题的认识或建构为重心,展开"开放性"的讨论和思考,跨越既有的学科划分标准对我们认识具体问题所设置的"反认知"的屏障,从而寻求一种在超越学科意义上的"开放性"的见地。是故,文章依次作了以下尝试与努力:从控制社会工具的宏观方面审视法律及其界限,从最后制裁力量的微观角度思量刑法及其谦抑追求,对"私正义"体系的商事仲裁予以语境考察,对刑法情结与刑法路径依赖予以文化检讨,从而得出判断:专设"枉法仲裁罪"之罪名,刑法不适当地介入了商事仲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枉法仲裁 商事仲裁 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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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仲裁入罪之利弊分析 被引量:1
8
作者 胡艳敏 李娜 《邢台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84-86,共3页
《刑法修正案(六)》新增枉法仲裁罪,此规定一出台便引起仲裁界褒贬不一的讨论,通过概括分析枉法仲裁入罪的利与弊,从优化我国的仲裁环境,规范枉法仲裁罪的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趋利避害,使枉法仲裁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 《刑法修正案(六)》新增枉法仲裁罪,此规定一出台便引起仲裁界褒贬不一的讨论,通过概括分析枉法仲裁入罪的利与弊,从优化我国的仲裁环境,规范枉法仲裁罪的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趋利避害,使枉法仲裁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我国仲裁业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 枉法仲裁 仲裁员责任 仲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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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仲裁罪的司法认定 被引量:1
9
作者 贺峰 《知识经济》 2011年第9期39-39,共1页
枉法仲裁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设的罪名。在司法实务中,司法人员对此罪的适用问题还存在争议。本文试通过本罪与相关犯罪的比较,进一步明确本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别与联系,有助于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本罪。
关键词 枉法仲裁 调解 相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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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仲裁员责任制度——从设立枉法仲裁罪视角探析
10
作者 黄铭宇 《中国商界》 2009年第8期292-292,共1页
枉法仲裁罪的设立在中国仲裁法律界掀起了不小的风波.本文旨在借助枉法仲裁罪设立的视角,探究我国仲裁员的责任制度问题,从而为我国商事仲裁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言.
关键词 仲裁 责任制度 枉法仲裁 商事仲裁制度 制度问题 律界 中国 探究 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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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后的枉法仲裁罪及其与受贿罪的竞合 被引量:1
11
作者 冯斌 《法制与经济》 2010年第18期58-58,60,共2页
枉法仲裁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与司法渎职性质,仲裁人员应当作为"准司法工作人员"而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应当将仲裁人员受贿和枉法的行为看作是一个整体性的犯罪行为,受贿和枉法行为也是枉法仲裁犯罪有机组成而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关键词 枉法仲裁 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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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仲裁罪的法律适用
12
作者 张静 《江苏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21-23,40,共4页
《刑法修正案(六)》第二十条规定了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的刑事责任,司法解释称本罪为"枉法仲裁罪"。确立"枉法仲裁罪"增强了司法对仲裁的控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惩罚仲裁中出现的枉法行为,但是由于仲裁本身性质... 《刑法修正案(六)》第二十条规定了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的刑事责任,司法解释称本罪为"枉法仲裁罪"。确立"枉法仲裁罪"增强了司法对仲裁的控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惩罚仲裁中出现的枉法行为,但是由于仲裁本身性质的特殊性,该罪的出现也引起了仲裁界人士的非议,加上本罪的规定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所以对本罪的司法适用及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修正案 枉法仲裁 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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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实践中枉法仲裁罪主体问题探析
13
作者 卢玉 《争议解决》 2023年第3期701-708,共8页
枉法仲裁罪的犯罪主体为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但对于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范围以及仲裁员的性质,理论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鉴于目前我国已将《仲裁法》修改列入立法项目,完善仲裁员监督和规范制度是我国《仲裁法... 枉法仲裁罪的犯罪主体为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但对于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范围以及仲裁员的性质,理论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鉴于目前我国已将《仲裁法》修改列入立法项目,完善仲裁员监督和规范制度是我国《仲裁法》修改应关注的重点。根据我国法院司法实践,枉法仲裁罪的主体不仅适用于民商事仲裁员,也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秘书可以成为枉法仲裁罪的主体,但应满足仲裁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的枉法行为对仲裁裁决有实质性影响,枉法调解行为的仲裁员属于枉法仲裁罪的规制范围,因此我国《仲裁法》修改过程中可以借鉴司法实践,可以更好指导新的《仲裁法》文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 枉法仲裁 主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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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仲裁罪思辨——仲裁性质两分法与比较法下的考量 被引量:6
14
作者 罗国强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63-72,共10页
枉法仲裁罪的设立是有利有弊、且基本上利大于弊的,但利弊之争并非问题的关键所在。关于枉法仲裁罪的争议,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仲裁的性质上。运用仲裁性质的两分法,可发现仲裁责任属于仲裁的外部关系、应主要从司法性来考量。仲裁的外... 枉法仲裁罪的设立是有利有弊、且基本上利大于弊的,但利弊之争并非问题的关键所在。关于枉法仲裁罪的争议,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仲裁的性质上。运用仲裁性质的两分法,可发现仲裁责任属于仲裁的外部关系、应主要从司法性来考量。仲裁的外部关系及其司法性,决定了枉法仲裁罪的设立其本身是合理的。运用比较法可发现,枉法仲裁罪的设立并非是对尊重仲裁的国际惯例的违背,相反,这是在贯彻这一原则性的国际惯例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和需要所采取的合理的具体措施。枉法仲裁罪的设立在短期内仅有较小的消极影响,而从长远来看,枉法仲裁罪的存在不会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枉法仲裁 仲裁性质两分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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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枉法仲裁罪与受贿罪的竞合 被引量:4
15
作者 张勇 黄晓华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120-124,共5页
枉法仲裁行为与我国刑法第399条规定的其他罪名相比,具有相同的司法渎职性质和枉法犯罪特征,有必要入刑。通过扩大性司法解释,本罪主体即仲裁人员可作为"准司法工作人员"而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对于仲裁人员既受贿又枉法的,其... 枉法仲裁行为与我国刑法第399条规定的其他罪名相比,具有相同的司法渎职性质和枉法犯罪特征,有必要入刑。通过扩大性司法解释,本罪主体即仲裁人员可作为"准司法工作人员"而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对于仲裁人员既受贿又枉法的,其行为分别符合受贿罪和枉法犯罪的犯罪构成,属于具有交叉重合关系的法规竞合。对此情形应根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依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进行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枉法仲裁 受贿罪 规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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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仲裁罪的立法正当性探讨 被引量:3
16
作者 徐立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85-88,共4页
仲裁的性质、枉法仲裁的社会危害性、设立该罪对仲裁业的影响等因素与枉法仲裁的犯罪化问题没有必然联系,不能作为论证枉法仲裁应否入罪的理由。对于枉法仲裁的犯罪化起决定作用的,是立法背后各种政治力量的博弈,此外还要考虑社会危害... 仲裁的性质、枉法仲裁的社会危害性、设立该罪对仲裁业的影响等因素与枉法仲裁的犯罪化问题没有必然联系,不能作为论证枉法仲裁应否入罪的理由。对于枉法仲裁的犯罪化起决定作用的,是立法背后各种政治力量的博弈,此外还要考虑社会危害性、刑罚的预防功能以及立法平等原则等因素。对于枉法仲裁罪的罪状应予修改,应取消"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枉法仲裁 犯罪化 社会危害性 同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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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仲裁罪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被引量:2
17
作者 张利兆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153-159,共7页
枉法仲裁罪的犯罪主体应作狭义理解,仲裁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等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成为枉法仲裁罪的主体;调解与裁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枉法调解行为应当纳入枉法仲裁罪的规制范围;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不能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枉法仲裁罪的犯罪主体应作狭义理解,仲裁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等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成为枉法仲裁罪的主体;调解与裁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枉法调解行为应当纳入枉法仲裁罪的规制范围;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不能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枉法仲裁又受贿的应数罪并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枉法仲裁 调解 受贿罪 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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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法律责任之检讨(上)——兼评“枉法仲裁罪” 被引量:7
18
作者 徐前权 《仲裁研究》 2006年第3期35-43,共9页
仲裁员的法律责任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学者们对这些问题的观点分歧较大,不能形成定论,而我国《仲裁法》对此也无明确规定。最近,在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中有关于枉法仲裁罪的规定。此规定立... 仲裁员的法律责任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学者们对这些问题的观点分歧较大,不能形成定论,而我国《仲裁法》对此也无明确规定。最近,在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中有关于枉法仲裁罪的规定。此规定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形成为相互对立的两种观点。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此修正案。仲裁的本质特征在于其契约性,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事业单位法人,仲裁员的行为是私人裁判行为,所以仲裁员对其不当仲裁行为应只承担有限的民事责任,而不应该承担行政责任,更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不应用《刑法》规制仲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 仲裁 律责任 枉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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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仲裁罪追诉方式之变更及其提倡——兼论仲裁责任的流转与刑事责任的确立 被引量:1
19
作者 陈伟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2008年第7期55-64,共10页
仲裁责任制度经历了不断延伸与变更的历史过程,即仲裁契约责任——法律责任——豁免责任——有限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流转形态。从仲裁责任的演进和不断修正中可以得出两点结论:其一,仲裁行为以契约性基础特质作为其存在基础;其二,... 仲裁责任制度经历了不断延伸与变更的历史过程,即仲裁契约责任——法律责任——豁免责任——有限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流转形态。从仲裁责任的演进和不断修正中可以得出两点结论:其一,仲裁行为以契约性基础特质作为其存在基础;其二,仲裁行为倡导"公正优先,兼顾效益"的价值选择,为刑事责任的确立预留了空间。因此,结合以上理论基点透视刑法修正案中的枉法仲裁罪,既要承认其刑事责任确立的客观性,又要探究契合仲裁行为自身契约性的运行机制。然而,由于枉法仲裁罪的追诉方式在理论与实践上存在难以克服的诸多弊端,设立非纯正的亲告罪应是反思之后的理性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枉法仲裁 仲载责任 刑事责任 追诉方式 亲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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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枉法行为的刑事对策研究
20
作者 卫磊 《商场现代化》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5期261-262,共2页
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颁布,新设立了"枉法仲裁罪",该罪名的规定是我国对于商事仲裁的刑事规制的最新发展,符合商事仲裁发展的价值要求和目前我国商事仲裁实践中的现实需要,但是遗憾的是,刑法修正案(... 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颁布,新设立了"枉法仲裁罪",该罪名的规定是我国对于商事仲裁的刑事规制的最新发展,符合商事仲裁发展的价值要求和目前我国商事仲裁实践中的现实需要,但是遗憾的是,刑法修正案(六)第二十条之所谓"枉法仲裁"的规定却没有很好地表现这一初衷,反而呈现出刑法不当扩张的突出表现,呈现出以刑法为代表的公权力对民事自治原则的侵害态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事仲裁 行为 枉法仲裁 刑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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