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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省从今年十月份起恢复林区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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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89年第24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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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省劳动厅、省财政厅10月9日发出《关于恢复林区津贴制度的通知》(赣劳薪[1989]16号).通知说,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对自然条件艰苦、交通不便、物价生活费用提高并且对国民经济起重要作用的重点林区,恢复林区津贴制度.通知规定津贴范围是在县城以下(不含县城和城郊)重点林区的国营木材采运、木材加工、林产化学、基本建设、森林更新、机械维修,木材收购站和为生产服务的本行业职工,都可以享受林区津贴;在上述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以上,以劳动部门批准的临时工,也可以享受林业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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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林区津贴
重点林区
木材采运
木材加工
劳动厅
森林更新
津贴标准
机械维修
生产服务
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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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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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严格审核工资 减少不合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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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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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劳动》
1982年第8期20-,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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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对工资实行统一审核的制度,可以消除工资支付中的许多弊端,这比发生问题后再检查纠正好得多。甘肃白龙江林管局迭部林业局自1980年2月开始实行这个办法以来,共减少不合理工资支出47.84万元,扭转了工作中长期存在的混乱局面。这个在十年动乱中建设投产的林业局,过去由于各下属单位可以自行招用临时工,自行安排家属和待业青年,自行审核支付工资,产生了不少流弊:一是家属和待业青年顶岗,混岗的现象普遍。一些领导宁愿让本单位的工人闲着没事干,也要安排家属和待业青年挂名拿工资。如局招待所仅有7间客房,却用了13名家属工,等于1个人的岗位支付4个人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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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合理支出
林区津贴
家属工
劳动工资科
计件单价
劳动服务
迭部
产品验收
虚报冒领
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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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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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废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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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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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00年第3期36-40,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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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了做好《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我部对现行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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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劳动部
发文日期
文件名称
林区津贴
适用期
劳动
工资改革
工资制度改革
规范性文件
暂行规定
劳动局
劳动人事部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复函
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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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49.2
[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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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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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西老年政策咨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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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西老年》
1997年第11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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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适应退休干部读者日益增多,且需要了解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有关规定的新情况,本刊“政策问答”将分两期介绍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有关内容,请读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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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
退休干部
退休费
生活待遇
标准工资
有关规定
林区津贴
工资标准
14号文件
补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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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69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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