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擅自内销保税货物走私偷逃税款核税对象解析
1
作者
陈俊延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2005年第6期341-343,共3页
刑法对擅自内销保税货物走私行为的处理主要是依据偷逃应缴税款的额度,但是以“制成品”作为核税对象,还是以“生产制成品的原材料”作为核税对象,在实践中争议很大。由于两个计税方式有时会得出差异很大的计核结果,进而直接导致对当事...
刑法对擅自内销保税货物走私行为的处理主要是依据偷逃应缴税款的额度,但是以“制成品”作为核税对象,还是以“生产制成品的原材料”作为核税对象,在实践中争议很大。由于两个计税方式有时会得出差异很大的计核结果,进而直接导致对当事人走私行为的不同处理,该文从科学、合理的角度分析了以“制成品”作为核税对象的理据和以“生产制成品的原材料”作为核税对象的理据,最后通过笔者实践中的案例分析得出以“生产制成品的原材料”作为核税对象更科学合理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擅自内销保
税
货物
偷逃
税
款
核税对象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擅自内销保税货物走私偷逃税款核税对象解析
1
作者
陈俊延
机构
中山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2005年第6期341-343,共3页
文摘
刑法对擅自内销保税货物走私行为的处理主要是依据偷逃应缴税款的额度,但是以“制成品”作为核税对象,还是以“生产制成品的原材料”作为核税对象,在实践中争议很大。由于两个计税方式有时会得出差异很大的计核结果,进而直接导致对当事人走私行为的不同处理,该文从科学、合理的角度分析了以“制成品”作为核税对象的理据和以“生产制成品的原材料”作为核税对象的理据,最后通过笔者实践中的案例分析得出以“生产制成品的原材料”作为核税对象更科学合理的结论。
关键词
擅自内销保
税
货物
偷逃
税
款
核税对象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2.2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擅自内销保税货物走私偷逃税款核税对象解析
陈俊延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2005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