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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重构:由双要件到单要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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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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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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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天津法学》
2022年第4期14-25,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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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事司法程序前沿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AZD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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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自2012年确立小额诉讼程序以来,我国对于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规定是一以贯之的,须同时满足案情要件和数额要件方可适用。在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背景下,《民事诉讼法》第四轮修订对小额诉讼做了较大调整,但仍保留了双要件之规定。双要件的规定具有其现实基础,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且阻碍了小额诉讼的进一步发展。基于此,须对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进行重构,由双要件转为单要件,去除案情要件之限制,仅以数额要件为唯一适用标准。去除案情要件之限制并非意味着小额诉讼可以适用于疑难案件,可通过适用案件类型的排除规定、程序转化机制、救济制度发挥案情要件限制小额诉讼适用范围之功效,确保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得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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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繁简分流
小额诉讼程序
案情要件
数额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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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iversion of complex and simple
Small claims procedure
Elements of case
Elements of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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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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