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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主导地位 被引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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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恒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27-38,共12页
立足刑事诉讼多元化繁简分流体系,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主导地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全部案件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后者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过程中具有实质影响乃至决定案件结果的特定权力。借鉴描述大陆... 立足刑事诉讼多元化繁简分流体系,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主导地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全部案件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后者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过程中具有实质影响乃至决定案件结果的特定权力。借鉴描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检察权扩张现象的“检察权裁判”理论,狭义的检察机关主导地位才是未来合作式诉讼中检察职权演进的应有之义。审视体现我国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主导地位的认罪认罚具结、量刑建议和酌定不起诉三个维度,可以发现,目前确立狭义的检察机关主导地位,尚缺乏足够的理念基础与制度支持。未来,随着合作性司法理念渗透至我国刑事诉讼主要领域,立法机关可以前瞻性地从辨析检察权时代内涵、明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功能、推进具结准诉讼化改造以及提升内外部监督质量和效果等方面出发,推动狭义的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主导地位的巩固与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主导地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检察权裁判 量刑建议 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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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认罪认罚从宽协商的有效模式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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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道萃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54-168,共15页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控辩围绕量刑从宽展开协商最为核心,宣示了有中国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制度之确立。当前,检察机关绝对主导(家长)模式、检察机关听取意见(确认核准)模式、诉讼合作模式、交涉性模式、放弃审判(确认式庭审)模式...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控辩围绕量刑从宽展开协商最为核心,宣示了有中国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制度之确立。当前,检察机关绝对主导(家长)模式、检察机关听取意见(确认核准)模式、诉讼合作模式、交涉性模式、放弃审判(确认式庭审)模式、权利模式之论争,既反映理论上的共识不足、实际效果欠佳等结构性缺陷,也显示推动有效协商模式之整体进阶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应当设置一套严格的有效协商指标,遵循诉讼合作等理念,形塑有中国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机制。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主导地位与控辩协商之间的共存是首要问题,应当从诉讼结构的优化与转型上予以完善。为了强化量刑协商的操作性,应当建构独立的诉讼程序与之配套,夯实有效协商的程序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协商机制 有效模式 检察机关主导地位 独立协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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