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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论宋元的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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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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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兰州市社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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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1990年第6期64-71,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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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宋元时期的监察制度,虽多因袭前代的制度,但在前朝的基础上,经过益损,更趋于完善,组织更加严细,权力更为扩大,在维护封建专制主义集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个时期由于监察官兼职过多,监察官吏不重视政治品德,因此,监察组织不能发挥根本性的作用。 一、宋代的监察制度。 宋代的监察组织虽沿袭唐制,但在许多方面与唐不完全相同。宋在中央设御史台,御史台长官是中丞而不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多为兼职,无正员,无实任。如《宋史职官志》记载:御史大夫,“宋初,不除正员,止为加官,检校官带宪衔有至检校御史大夫者,元丰官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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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监察制度
检校御史
检校官
监察官
宪衔
正员
职官志
监察御史
殿中侍御史
宋元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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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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