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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谕与榜示——明代榜文的法律效力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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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柏桦 《学术评论》 2012年第2期40-47,共8页
明代在"常经"之法与"权宜"措置并用的情况下,法律出现多种形式,确实有"聿新一代之制作,大洗百年之陋习"的特点。在明初立法中,榜文是基于朝政的急需,以皇帝名义或部院衙门及地方奉旨发布的文告。在众多... 明代在"常经"之法与"权宜"措置并用的情况下,法律出现多种形式,确实有"聿新一代之制作,大洗百年之陋习"的特点。在明初立法中,榜文是基于朝政的急需,以皇帝名义或部院衙门及地方奉旨发布的文告。在众多榜文中,有"榜谕天下"者,也有"榜示天下"者,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与当时政务及法律实施又有什么关系呢?因此考证榜文的内容,探寻其发展变化,不但会对明代法规体系有比较明确的认识,而且能够看到不同时期的法治情况,也是深入了解有明一代法制情况的必由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榜谕 榜示 榜文禁例 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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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事例的演变与律例法体系的确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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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笃才 《盛京法律评论》 2016年第1期1-20,共20页
明代是律例法体系确立时期。事例在建构律例法体系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明初的榜例(即榜文禁例)辉煌一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事例。明代中期之后,榜例之外其他类型的事例逐渐增加,如何对待事例成为朝廷上下关注的问题。《问刑条例》的... 明代是律例法体系确立时期。事例在建构律例法体系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明初的榜例(即榜文禁例)辉煌一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事例。明代中期之后,榜例之外其他类型的事例逐渐增加,如何对待事例成为朝廷上下关注的问题。《问刑条例》的修订解决了刑事事例的矛盾冲突,也为行政事例的整理提供了经验。《明会典》的编纂为事例的整合与律例法体系的确立做出了贡献。历史证明,律令法体系在明初的重建只是其回光返照,最终为律例法体系代替,是古代法制合乎规律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例 榜文禁例 问刑条例 正德会典 万历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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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的榜例
3
作者 刘笃才 《盛京法律评论》 2020年第1期3-18,共16页
榜例是一种特殊的事例。明代初期,朱元璋与朱棣以榜文的形式,随时颁布各种禁例,建立起以重刑恐吓为手段的统治秩序。明中期以后,榜文禁例演化为所谓"榜例"。不同的是,榜文禁例是以皇帝的任性严酷为特征,表现了专制统治恶的一... 榜例是一种特殊的事例。明代初期,朱元璋与朱棣以榜文的形式,随时颁布各种禁例,建立起以重刑恐吓为手段的统治秩序。明中期以后,榜文禁例演化为所谓"榜例"。不同的是,榜文禁例是以皇帝的任性严酷为特征,表现了专制统治恶的一面;而经过官僚体制改造之后的榜例,则克服了恶性,并以公开性替代了秘密性。后来榜例走向式微,被官府告示所替代,也是大势所趋理所必至,进一步证明了官僚体制对于法制运作的深刻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榜文禁例 榜例 事例 官僚体制 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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