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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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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公报》 2006年第3期62-62,共1页
关键词 产品增值税 薪材 国家税务总局 剩物 国家税务局 剩余物 次加工原木 税务机关 进项税额 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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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退税政策点评:税收红利落地盈利能力提升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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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15年第6期4-9,共6页
增值税退税优惠出台再生资源受益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该目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该政策与原有《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 增值税退税优惠出台再生资源受益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该目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该政策与原有《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相比较,主要是增加了对再生资源类的税收优惠,给予相关综合利用资源及产品30%~70%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再生资源 增值税政策 资源综合利用 产品原料 废旧电器 技术要求 电子产品 次加工原木 再生水 先征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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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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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材》 2015年第5期1-7,共7页
财税[2015]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落实国务院精神,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范和优化增值税政策,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 财税[2015]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落实国务院精神,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范和优化增值税政策,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现将有关政策统一明确如下: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增值税政策 资源综合利用 国家税务总局 产品原料 纳税人销售 国家税务局 技术要求 税务机关 次加工原木 垃圾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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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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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材》 2015年第9期15-19,共5页
6月1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两部委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通知。目录显示,水泥、水泥熟料符合以下标准和条件退税比例为70%:1.42.5及以上等级水泥的原料20%以上来自废渣,其他水... 6月1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两部委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通知。目录显示,水泥、水泥熟料符合以下标准和条件退税比例为70%:1.42.5及以上等级水泥的原料20%以上来自废渣,其他水泥、水泥熟料的原料40%以上来自废渣;2.纳税人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规定的技术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增值税政策 资源综合利用 产品原料 水泥工业 水泥熟料 国家税务总局 技术要求 税务机关 次加工原木 行业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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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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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纸业信息》 2015年第13期1-4,共4页
财税〔2015〕78号(2015年6月1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落实国务院精神,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范和优化增值税政策,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 财税〔2015〕78号(2015年6月1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落实国务院精神,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范和优化增值税政策,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增值税政策 资源综合利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局 税务机关 次加工原木 产品增值税 书面声明 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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