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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次生数据中掘金——来自文化产业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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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凤香 刘晓鸾 《企业管理》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78-80,共3页
当我们把业务过程中所产生的那些数据、物质不再看做废物,不再当成包袱,而是看成重要的战略资源的时候,任何企业都可能通过利用这种次生资源而开创出全新的商业模式。
关键词 雅昌文化集团 次生数据 数据 商业模式 中外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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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确权困境之检讨——基于“二次确权”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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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至辰 陈琛 《社会科学前沿》 2023年第10期5580-5590,共11页
数据确权,是数据交易的基础,是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的应有之义。基于对数据生命周期之观察,结合大家言论,发现数据确权中存在着双重困境:数据与信息之间的关系,是横亘于数据确权的第一重困境;数据权利的内部构造,是决定数据确权研究方向的... 数据确权,是数据交易的基础,是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的应有之义。基于对数据生命周期之观察,结合大家言论,发现数据确权中存在着双重困境:数据与信息之间的关系,是横亘于数据确权的第一重困境;数据权利的内部构造,是决定数据确权研究方向的第二重困境。厘清数据与信息的迷思,需要明晰信息主体与数据处理者之间的关系;突破民法“物债二分”的桎梏,需要在数据处理者内部构建起新型的权利结构。鉴此,数据确权问题事实上被分解为“二次确权”问题:第一次确权,需要明定信息主体与数据处理者对于数据享有的权利;第二次确权则需要对数据处理者内部之间的权利进行界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确权 二次确权 原始数据 次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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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客体视角下的数据确权路径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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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鹏程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84-92,共9页
依循数据权利客体即数据之视角探寻确权路径,相较于数据权利主体路径和数据权利性质路径而言,更具优势。数据分为原始数据和次生数据,原始数据的数据权利应属于数据产生者,同时构建事前许可、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的保护机制;次生数据权... 依循数据权利客体即数据之视角探寻确权路径,相较于数据权利主体路径和数据权利性质路径而言,更具优势。数据分为原始数据和次生数据,原始数据的数据权利应属于数据产生者,同时构建事前许可、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的保护机制;次生数据权利应赋予数据生产者,同时确保数据来源和数据使用的合法性。此种确权路径及保护模式,能够在高效识别数据类型的基础上提供有效法律保护,并能够提升数据内在价值,促进数据高效利用,加速推动数据经济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确权 权利客体 原始数据 次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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