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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东西方文明竞争与国际法地域观的改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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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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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复旦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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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时代法学》
2020年第3期100-109,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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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研究”(18AFX025)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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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东西方两大文明在18、19世纪开始具有普遍历史意义的相互接触,但是由于器物之上的差距,西方文明获得了压倒性的优势,并进一步强化了自宗教时代的西方文明优越。殖民运动将近代国际法传至世界,非西方国家被动进入到西方主导的世界秩序中,并延续至今。从历史来看,近代国际法实为欧洲区域公法的世界化。二战后,世界形势急剧变化,但是国际法和国际秩序并未发生根本变革,已成为西方国家维护西方整体利益的保证。应当看到国际法作为文明竞争的成就的本质属性,当今世界,东西方两大体系已不再呈现器而上的悬殊,文明竞争的图景真正得以体现。中国对于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全部表达和主张,都应当依托于东方文明的复兴和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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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文明竞争
道器之争
欧洲区域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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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ivilized competition
war of DAO and QI
European regional public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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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90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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