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继受法域的法典评注
被引量:3
- 1
-
-
作者
章程
-
机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52-155,F0003,共5页
-
文摘
一2012年春,国际比较法学会以“法典化”为主题,在台北召开年会。这次年会上吸引了最多东亚学者的目光的,是主办方特意设置的探讨东亚法系可能性的“东亚地区的法典化”一节。担任总报告人的苏永钦教授和与谈人的Reinhard Zimmermann教授在共同评论了几份国别报告后,得出一致意见,认为在东亚世界已成就的几份法典文本,很难说对欧陆法系有何根本性的范式超越。我犹记得苏永钦教授最后“东亚法系还不成气候”的感叹。
-
关键词
法典化
不成气候
东亚世界
国别报告
东亚法
继受法
欧陆法系
范式超越
-
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
-
题名论台湾地区英美式法学教育模式之兴起
被引量:2
- 2
-
-
作者
施东辰
-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69-78,157,共10页
-
基金
南京师范大学第二届英才计划项目阶段性成果
-
文摘
台湾在日据时期、国民党威权时期和后权威时代继受欧陆法制的过程中,由于美国对台政策、经济全球化、东吴法学院的推动,英美式法学教育模式亦悄然兴起。但由于清廷的历史性选择,师资与律师组织等人事欠缺,既有欧陆法律体系和思维模式的桎梏、考选制度的不合理、传统中华文化与日本殖民的深远影响,台湾英美式法学教育模式之兴起困难重重。两岸法学教育应抛弃以法系为分析工具,冷静应对英美式法学教育模式的兴起,真正回应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
-
关键词
欧陆法系
英美法系
法学教育模式
-
Keywords
civil law system
Anglo-American law system
legal education mode
-
分类号
D90-4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G642
[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
-
题名计划模式与市场模式下的创新机制
被引量:4
- 3
-
-
作者
许成钢
-
出处
《商业观察》
2017年第4期48-51,共4页
-
文摘
我们必须认识到,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对中国来说最重要的创新是制度创新,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制度改革。这是全面创新的基本条件。全面创新包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等。不顾制度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以政府主导方式,强推技术创新,不但面临巨大风险,而且会制造更大的风险,在推动的力量超巨大时,甚至可能制造出大灾难。而制度创新的核心是改革和完善市场制度、法治制度以及权力制衡的政府制度。
-
关键词
欧陆法系
英美法系
金融
计划模式
革命性
判例法系
财政金融
激励机制问题
风险资本
“大跃进”时期
创新效率
-
分类号
F123.9
[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
-
题名法学教授的立法角色突破
- 4
-
-
作者
宋远升
-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17年第5期113-114,共2页
-
文摘
立法作为国家的一种核心权力内容,由谁行使及如何行使是非常敏感的问题。一般而言是由君主及议会等制度性机构享有立法权,但立法权并不总是掌握在上述主体之手,也会发生立法权限转移的现象,在一些欧陆法系国家中,法学教授具有功能意义上的立法权。法学教授立法权获得的背景因素主要有历史因素及法律技术因素,然而,无论如何不能忽视政治制度或者政治力量在背后的作用。应当承认法学教授的法律专业技术是其在一些欧陆法系国家获得立法权的重要根基,历史惯性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政治制度或者政治权力作为最为关键的支撑性因素,那么,法学教授的立法角色也不能确立。
-
关键词
立法权限
历史惯性
法学教授
背景因素
角色突破
欧陆法系
不能忽视
-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