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行政自由裁量的“解释性控权” 被引量:4
1
作者 卢政峰 《法律方法》 2021年第4期265-276,共12页
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是多元化的,通过行政法解释实现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是其重要方法手段之一。其本质是行政程序控制,具有事中性、过程性及自我规制性优势,行政法解释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以说明理由为基本承载。各种行政法... 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是多元化的,通过行政法解释实现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是其重要方法手段之一。其本质是行政程序控制,具有事中性、过程性及自我规制性优势,行政法解释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以说明理由为基本承载。各种行政法解释方法的控制行政裁量权以适合为基本要求,而正当性解释方法在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中运用最为常见。行政法解释方法的准确运用能够实现行政法律适用的合法性诉求,正当性解释方法的运用能够补足行政法适用的实质合理性。由于行政法解释本身就具有裁量性,因而需要法治的双向介入与制度的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法解释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 程序控制 说明理由 正当性解释方法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