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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给付保险中被保险人同意撤销权的规则构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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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力毅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102-110,共9页
死亡给付保险合同生效之后,是否可因情事变更、道德风险之预防、对被保险人人格自主尊重等理由,而赋予被保险人无条件撤销先前同意之权利,比较法上有着不同的处理模式。在我国现行《保险法》下,被保险人可通过直接变更受益人来防免道德... 死亡给付保险合同生效之后,是否可因情事变更、道德风险之预防、对被保险人人格自主尊重等理由,而赋予被保险人无条件撤销先前同意之权利,比较法上有着不同的处理模式。在我国现行《保险法》下,被保险人可通过直接变更受益人来防免道德危险的发生,道德风险之预防无法成为被保险人同意撤销权构建的急迫理由。因此基于被保险人人格权保护与人格自由之尊重,虽可允许被保险人对于先前同意予以撤销,但在构建相应的规则时应引入"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撤销的一般法律效果,即赋予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以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保险合同的安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死亡给付保险 保险人同意 道德风险预防 人格自由 单方法律行为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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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之投保权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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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雷闪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第4期67-71,共5页
我国《保险法》关于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之规定概念模糊、投保权范围设定有失妥当、防范道德风险之功能发挥不佳。应在明确相关概念的基础上,赋予未成年人之近亲属监护人投保权。我国限制投保人资格范围之立法例不能较好的控制道德风险... 我国《保险法》关于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之规定概念模糊、投保权范围设定有失妥当、防范道德风险之功能发挥不佳。应在明确相关概念的基础上,赋予未成年人之近亲属监护人投保权。我国限制投保人资格范围之立法例不能较好的控制道德风险,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投保权与同意权分离机制,以求更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之合法权益及生命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死亡给付保险 近亲属 投保权 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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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合同研究——兼对《保险法》第33条第2款、第34条第3款之妥当性质疑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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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09年第4期133-137,共5页
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合同因合同性质与被保险人之特殊性,为各国保险立法所重点规制。然中国现行法不仅在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制度构造之技术性环节存在诸多疏漏,更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死亡给付保险合同之特殊规制例外上存在根本性之理... 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合同因合同性质与被保险人之特殊性,为各国保险立法所重点规制。然中国现行法不仅在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制度构造之技术性环节存在诸多疏漏,更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死亡给付保险合同之特殊规制例外上存在根本性之理念谬误,亟需修订与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死亡给付保险 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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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保险法关于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合同订立与给付限制条件的比较评析——兼论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107条对大陆《保险法》的借鉴作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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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聪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86-88,共3页
在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合同中,因被保险人之行为能力欠缺,道德风险尤为突出。基于此,两岸保险法均针对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合同特设严厉条款予以规制。本文通过对两岸保险法关于未成年人死亡保险合同订立与给付限制条件的比较评析,提... 在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合同中,因被保险人之行为能力欠缺,道德风险尤为突出。基于此,两岸保险法均针对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合同特设严厉条款予以规制。本文通过对两岸保险法关于未成年人死亡保险合同订立与给付限制条件的比较评析,提出对大陆《保险法》的修改意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死亡给付保险 死亡给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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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之道德危险防范——以《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为背景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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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昕昕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30-38,共9页
死亡给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死亡这一保险事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类人身保险,而未成年人作为这类保险中的特殊群体,由于其心智的不成熟以及自我保护意思和能力的欠缺,导致道德危险之高发生率成为这类保险的关键问题。为了权衡未成... 死亡给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死亡这一保险事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类人身保险,而未成年人作为这类保险中的特殊群体,由于其心智的不成熟以及自我保护意思和能力的欠缺,导致道德危险之高发生率成为这类保险的关键问题。为了权衡未成年人对于死亡给付保险之客观需求与道德危险高发之利益冲突,我国保险法在投保人资格、被保险人同意以及最高保额限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又提出,其他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为未成年人投保死亡给付保险,这样的规定是对投保人资格的进一步限制,然而,其实则能否达到最佳之效果,起到最优危险防范之作用,则需要进一步讨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死亡给付保险 道德危险 投保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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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制度与其道德风险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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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倪宇欣 《商业经济》 2021年第9期178-180,共3页
自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诞生之日起,道德风险就一直与其如影随形。我国《保险法》目前主要通过限制投保主体以及最高死亡保险金给付限额来防范道德风险。但是,目前实施的制度是否起到了最佳的防范道德风险的作用,还需进一步讨论。通过... 自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诞生之日起,道德风险就一直与其如影随形。我国《保险法》目前主要通过限制投保主体以及最高死亡保险金给付限额来防范道德风险。但是,目前实施的制度是否起到了最佳的防范道德风险的作用,还需进一步讨论。通过对目前我国实行的未成年死亡保险制度进行阐释,并结合相关法条进行具体解读。同时对未成年人死亡保险的需求进行分析,从父母与子女的角度评价该保险需求背后的心理动机以及现实因素。兼顾评议其他国家或地区之办法在我国国情背景下的可行度,并最终试图给出在我国国情下可能的解决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死亡给付保险 道德风险 保险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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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寿险研究--以死亡给付保险为重点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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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世扬 武亦文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89-99,共11页
在未成年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保险保障体系中,未成年人寿险乃是重中之重,然却不易厘清。未成年人寿险可以区分为一般的以未成年人为被保险人的人身保险和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前者仅须一般调整即可,而后者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保险,在法益... 在未成年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保险保障体系中,未成年人寿险乃是重中之重,然却不易厘清。未成年人寿险可以区分为一般的以未成年人为被保险人的人身保险和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前者仅须一般调整即可,而后者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保险,在法益衡量中道德风险控制的必要优位于保险保障给付的需求,尚须限制运用。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对内还应进一步划分为丧葬费用损失填补保险和死亡定额给付保险。未成年人死亡定额给付保险理应受到特别限制,该限制以"被保险人同意规则的限制"为核心,兼及对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年龄、投保人和保险人的限制。不过这种限制在社会公众服务领域中的团体意外伤害险和定型化的短期意外伤害险中例外地被排除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寿险 非正常死亡给付保险 保险人投保 恶意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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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的限制——评《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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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丽新 李金招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87-98,共12页
由于未成年人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欠缺,在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中,我国《保险法》从投保主体、被保险人同意权、保险金额等方面加以限制。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缓和了此限制性规定,将投保主体从"父母"扩张到&qu... 由于未成年人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欠缺,在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中,我国《保险法》从投保主体、被保险人同意权、保险金额等方面加以限制。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缓和了此限制性规定,将投保主体从"父母"扩张到"其他履行监护职责的人",同时修正被保险人同意权的行使方式,不拘泥于书面形式。但仍面临投保主体标准不清、保险利益来源不明、未成年人父母同意的行使陷入困境等等问题。我国应正视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的客观需求,厘清亲子关系稳定性、道德危险之防范、被保险人人格权之维护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的投保人限制于亲属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投保年龄不作限制,以死亡年龄进行效力限制。在未满16周岁之前,保险金额限于丧葬费用,且不需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在届满16周岁之后,未成年人通过行使"被保险人同意权"对超过丧葬费用的保险合同的效力进行追认或同意,未追认或同意的,仍以丧葬费用为限。实行投保人与同意权人分离机制,对学校等社会团体作出变通规定,使未成年人死亡保险的功能落到实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死亡给付保险 同意权 监护人 丧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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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限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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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池小萍 《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6年第3期29-31,共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金融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额。” 本文拟从法理解释、立法意图、规范的适用及完善立法建议几个方面谈谈对该条款的认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死亡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保险给付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保险 未成年子女 投保人 保险 保险合同 死亡给付保险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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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道德危险的法律规制——兼评《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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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池骋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78-88,共11页
未成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其身心发育尚不健全,没有完整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允许未成年人作为死亡给付保险的被保险人极易引发道德危险,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机制防范此类危险的发生。我国《保险法司法解释三》从投保人主体调整与同... 未成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其身心发育尚不健全,没有完整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允许未成年人作为死亡给付保险的被保险人极易引发道德危险,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机制防范此类危险的发生。我国《保险法司法解释三》从投保人主体调整与同意权行使方式修正两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但仍面临未成年人父母同意空洞化、未成年人自身作为被保险人防范道德危险的立法旨意落空等问题。总结各个国家与地区有关该问题的学理论争与实务经验,较为可行的解决路径是:禁止非近亲属监护人为未成年人投保死亡给付保险,只准许未成年人的父母与近亲属监护人投保,同时建立投保人与行使同意权人分离的制度。另外,可以兼采保险金额限制与投保年龄限制作为辅助的道德危险防范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死亡给付保险 保险人同意权 道德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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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性保险中保险利益规则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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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舒涵 何丽新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95-104,共10页
现今给付性保险利益发挥的制度功能有限,仅能发挥防范道德风险的补充作用,且会引发逆向道德风险,阻碍保险市场的发展。此外,学界对保险利益还存有“刚性父爱主义”的诟病。然而,同意主义通过当事人的自主选择能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适应社... 现今给付性保险利益发挥的制度功能有限,仅能发挥防范道德风险的补充作用,且会引发逆向道德风险,阻碍保险市场的发展。此外,学界对保险利益还存有“刚性父爱主义”的诟病。然而,同意主义通过当事人的自主选择能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适应社会关系的多元发展,促进商事效率。基于科学立法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在对身体价值、生命价值和自治价值进行法益衡量后,宜对道德风险程度不同的给付性保险采不同态度。对于一般给付保险,采同意主义替代保险利益原则;对于死亡给付保险,兼用同意主义与保险利益原则,其中团体死亡给付保险例外地排除保险利益原则的适用。对于死亡给付保险利益的主体,应修改为受益人,并扩张具体归属对象,将非婚同居者、特定商业关系和人寿保险信托的受托人纳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利益 同意主义 一般给付保险 死亡给付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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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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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 1999年第4期61-64,共4页
关键词 经济法 会计专业 资格考试 增值税 纳税人 公司法 超额累进税率 合伙企业 死亡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涉外经济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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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认定和处理无效寿险合同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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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嘉亮 《上海保险》 1998年第8期45-45,共1页
最近有关报纸刊登的“无效寿险合同应如何处理”和“保险条款与保险法有分歧时以谁为准”的二个问题,确实这在寿险从业人员中存在着不同看法,笔者认为有必要应予重视,因这是实际工作中较普遍的现象。一、在无效寿险合同应如何处理之前时... 最近有关报纸刊登的“无效寿险合同应如何处理”和“保险条款与保险法有分歧时以谁为准”的二个问题,确实这在寿险从业人员中存在着不同看法,笔者认为有必要应予重视,因这是实际工作中较普遍的现象。一、在无效寿险合同应如何处理之前时,首先要弄清什么是无效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造成无效的保险合同主要原因有:主体不合格;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寿险合同 保险 无效的保险合同 投保人 保险条款 死亡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保险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保险利益 寿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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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 被引量:1
14
作者 张焕文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1996年第4期24-25,共2页
一、保险利益的重要性 在工业化文明发育得比较完善的国家或地区,无论是何种社会制度,只要有保险法令都会规定: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便没有法律效力。无论是《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英国1774... 一、保险利益的重要性 在工业化文明发育得比较完善的国家或地区,无论是何种社会制度,只要有保险法令都会规定: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便没有法律效力。无论是《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英国1774年寿险法》、《澳大利亚1984年保险合同法》、我国台湾省《保险法》,还是我国1995年颁布实施的《保险法》第11条都有此规定,因为这是保险合同与赌博合同最根本的区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利益 投保人 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人同意 保险合同法 我国《保险法》 法律上承认 死亡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赌博合同 海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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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白白保险心──买一份保险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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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晓文 《母婴世界》 2001年第11期4-5,共2页
单纯的储蓄是你存多少领多少,银行不会管你储蓄的钱够不够应付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时的巨额花费.即使你的存款足以应付,却会使生活质量大为受损,甚至捉襟见肘。 保险有双重功能,在你平安时是一种储蓄,在万一遭遇到事故时又能挺身... 单纯的储蓄是你存多少领多少,银行不会管你储蓄的钱够不够应付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时的巨额花费.即使你的存款足以应付,却会使生活质量大为受损,甚至捉襟见肘。 保险有双重功能,在你平安时是一种储蓄,在万一遭遇到事故时又能挺身而出,替你支付巨额费用,弥补意外损失,使你得以维持以前的生活品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终身保险 保险 两全保险 保险 死亡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子女教育 太平洋保险公司 教育保险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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