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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研究的反思与分类建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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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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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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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36-3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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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证据合法性的证明问题研究"(GJ2011D05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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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学界围绕如何严格限制死刑适用,从死刑案件证明标准角度展开了诸多探讨,目前大致形成了以下三类观点:同一论、分层论与放弃论。这些观点值得反思:首先,证明标准的研究与设计问题不应被回避;其次,定罪标准应统一;最后,量刑标准应分层。依据无罪推定、有利于被告人等基本刑事法原理,对于死刑案件的定罪与量刑证明标准有必要进行分类建构。关于定罪证明标准,可分为定罪积极规范的证明标准与定罪消极规范的证明标准,前者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后者可构建"合理可信"的标准。关于量刑标准,也应当从积极规范与消极规范两个方面分别建构:量刑的积极规范证明标准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量刑的消极规范证明标准应适度降低,适用"优势证明"标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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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死刑的证明标准
分类建构
死刑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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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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