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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在室女的财产继承权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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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翟小功 《克拉玛依学刊》 2014年第1期36-41,共6页
唐代实行诸子均分家产的财产继承制度。为了捍卫这种维护宗族延续的财产继承制,《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即同居应分,不均平者,计所侵,坐赃论减三等"。虽然唐代这种"析产制"严格遵循"男尊女卑,以男为先"原则... 唐代实行诸子均分家产的财产继承制度。为了捍卫这种维护宗族延续的财产继承制,《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即同居应分,不均平者,计所侵,坐赃论减三等"。虽然唐代这种"析产制"严格遵循"男尊女卑,以男为先"原则,但女性尤其在室女在法律上也享有财产继承权,这种财产继承权对男性继承权的独尊地位构成了挑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唐代在室女在非户绝与户绝两种情况下,均享有财产继承资格;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死商家庭,其在室女也都享有财产继承地位。关于唐代在室女财产继承权的探讨与研究,对当代女性财产继承法制建构与完善具有重要历史参照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代在室女 析产 户绝财产 死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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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海上丝路贸易法探析及其启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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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卓慧 胡一楠 《西安财经学院学报》 CSSCI 2015年第2期65-72,共8页
南宋"头枕东南、面向海洋"的经济贸易格局引发了中国中古史上的"经济革命",或称"现代社会的开端"。现实迫使宋代立法进一步继承并发展唐律中罗马法的"万民法"原则,它表现在"化外人"... 南宋"头枕东南、面向海洋"的经济贸易格局引发了中国中古史上的"经济革命",或称"现代社会的开端"。现实迫使宋代立法进一步继承并发展唐律中罗马法的"万民法"原则,它表现在"化外人"条款的国际私法总原则继续被确定;"蕃商"贸易的法律地位和婚姻财产继承关系被认可,"外国死商财产"被保护;《市舶司条例》与罗马海商法的一脉相承等方面。南宋海上丝路贸易法给我们今天的历史启示是:历史表明,人们过去做出的抉择决定了其现在可能的选择;经济学上的"路径依赖"原理仍有其可取性;罗马法的"万民法"原则在当今依然有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宋 海上丝路贸易 “蕃 死商财产 《市舶司条例》 罗马法的“万民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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