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唐代在室女的财产继承权之探讨
- 1
-
-
作者
翟小功
-
机构
海南大学法学院
-
出处
《克拉玛依学刊》
2014年第1期36-41,共6页
-
基金
海南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专项经费资助成果课题"当代法制的历史资源"(Hj20130525)阶段性成果之一
-
文摘
唐代实行诸子均分家产的财产继承制度。为了捍卫这种维护宗族延续的财产继承制,《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即同居应分,不均平者,计所侵,坐赃论减三等"。虽然唐代这种"析产制"严格遵循"男尊女卑,以男为先"原则,但女性尤其在室女在法律上也享有财产继承权,这种财产继承权对男性继承权的独尊地位构成了挑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唐代在室女在非户绝与户绝两种情况下,均享有财产继承资格;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死商家庭,其在室女也都享有财产继承地位。关于唐代在室女财产继承权的探讨与研究,对当代女性财产继承法制建构与完善具有重要历史参照意义。
-
关键词
唐代在室女
析产
户绝财产
死商财产
-
Keywords
unmarried women in Tang Dynasty
property partition
household heirless property
the property of dead merchants
-
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南宋海上丝路贸易法探析及其启示
被引量:3
- 2
-
-
作者
冯卓慧
胡一楠
-
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
-
出处
《西安财经学院学报》
CSSCI
2015年第2期65-72,共8页
-
文摘
南宋"头枕东南、面向海洋"的经济贸易格局引发了中国中古史上的"经济革命",或称"现代社会的开端"。现实迫使宋代立法进一步继承并发展唐律中罗马法的"万民法"原则,它表现在"化外人"条款的国际私法总原则继续被确定;"蕃商"贸易的法律地位和婚姻财产继承关系被认可,"外国死商财产"被保护;《市舶司条例》与罗马海商法的一脉相承等方面。南宋海上丝路贸易法给我们今天的历史启示是:历史表明,人们过去做出的抉择决定了其现在可能的选择;经济学上的"路径依赖"原理仍有其可取性;罗马法的"万民法"原则在当今依然有效。
-
关键词
南宋
海上丝路贸易
“蕃商”
“死商财产”
《市舶司条例》
罗马法的“万民法”原则
-
Keywords
the maritime silk road trade
Sorthern Song Dynasty
foreign business man
the property of the dead business man
Regulations of Trade Company
the Jus Gentium of Roman Law
-
分类号
D996.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F09
[经济管理—政治经济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