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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民居考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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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善言 《规划师》 1997年第4期4-7,共4页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域,古属楚、越交界之地.县域内在旧石器时代末期和新石器时代初期就有人类的祖先在这里活动、生息、繁衍.其后裔,战国时期称“西越人”.秦汉时期称“南越人”.境内的瑶族同胞,是其先民几经辗转迁徒,先后分别从湖南...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域,古属楚、越交界之地.县域内在旧石器时代末期和新石器时代初期就有人类的祖先在这里活动、生息、繁衍.其后裔,战国时期称“西越人”.秦汉时期称“南越人”.境内的瑶族同胞,是其先民几经辗转迁徒,先后分别从湖南、广西、广东等地迁来定居的.据旧志记载,富川境内就有汉、瑶、壮等民族.解放前,富川瑶族人民,忍受历代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情况下,政治上毫无权利,瑶族同胞被统治者诬为“瑶蛮”、“瑶寇”、“山贼”,把他们逼进“丘埠林麓”的地带居住,生活长期处于贫困落后状态.解放后,各级人民政府实施党的民族政策,发展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培养和启用少数民族干部,支持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使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享受平等待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富川瑶族 平地瑶 瑶族先民 旧石器时代末期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 民居 毫无权利 战国时期 自然村庄 民族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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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信度而不信足”辨──评《试论殷代的众、众人与羌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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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毓祖 《求是学刊》 1980年第2期89-92,共4页
关键词 殷代 奴隶主贵族 信度 奴隶制 生产劳动 社会地位 奴隶主阶级 自由民 农村公社 毫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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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我国封建社会的离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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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洪澜 《道德与文明》 1984年第3期22-23,共2页
在我国封建社会里,妇女的地位极其低下。在婚姻方面,女子更是毫无权利。既不能在婚前自由选择“如意郎君”,更不能在婚后提出离婚。在古代,离婚称为“休妻”或“出妻”,这是男子在婚姻方面所享有的一种特权。 但是,为了维持封建宗法关... 在我国封建社会里,妇女的地位极其低下。在婚姻方面,女子更是毫无权利。既不能在婚前自由选择“如意郎君”,更不能在婚后提出离婚。在古代,离婚称为“休妻”或“出妻”,这是男子在婚姻方面所享有的一种特权。 但是,为了维持封建宗法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相对稳定,在剥夺妇女离婚权的同时,也不准男子滥用“休妻”的特权,因此,我国古代对于离婚,有所谓“七出”和“三不去”的限制。 所谓“七出”,又称“七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七出” 休妻 封建社会 男子 妻子 忘恩负义者 丈夫 毫无权利 拆桥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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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不是一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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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春芽 《湖南财政与会计》 2000年第5期3-3,共1页
关键词 农民 经济开发区 乡政府 因地制宜的原则 “四通一平” 无政府主义 毫无权利 社会主义国家 虚假数字 发展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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