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民事拘传适用对象的再甄别——以《民诉法解释》第174条为靶标 被引量:3
1
作者 李喜莲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84-191,共8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4条突破了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性地将民事拘传的对象适用于特定原告。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国家干预主义之"特色",与民事诉讼解决私权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4条突破了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性地将民事拘传的对象适用于特定原告。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国家干预主义之"特色",与民事诉讼解决私权纠纷之特质相去甚远。民事拘传适用于特定原告是对当事人处分权的粗暴干预,既有违民事诉讼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亦与民事诉讼之法理相悖,在司法实践中必然缺乏操作性。就民事拘传制度的功能而言,该制度依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问题的关键是理性甄别民事拘传的适用对象。结合民事司法实践和民事诉讼法理,民事拘传制度应当还原其限制性地适用于特定被告之规定,并将拘传扩大适用于必须到庭的证人。唯有如此,才能发挥民事拘传制度的制裁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拘传 国家干预原则 恶意诉讼 证人
原文传递
民事诉讼拘传原告制度之否定论
2
作者 郑磊茜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第2期14-19,共6页
《民诉法解释》第174条第2款突破现行《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将民事拘传制度之适用主体延伸至原告。此规定乃我国民事诉讼国家干预主义之"特色"体现,与民事诉讼解决私权纠纷之特质相差甚远。民事拘传适用于特定原告可谓对当事... 《民诉法解释》第174条第2款突破现行《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将民事拘传制度之适用主体延伸至原告。此规定乃我国民事诉讼国家干预主义之"特色"体现,与民事诉讼解决私权纠纷之特质相差甚远。民事拘传适用于特定原告可谓对当事人处分权的粗暴干预,于立法规定,于法理,其存在正当性都极其值得商榷,而且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司法实践适用效果亦是不佳。拘传被告制度亟待完善解决,拘传原告制度更是无用武之地。原告缺席情形之下的处理应结合实践并本着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重新考量,摆正法院地位,完善缺席审判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拘传 原告 否定论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