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明代民事法律客体述论
1
作者
童光政
龚维玲
《社会科学家》
CSSCI
1998年第4期92-97,共6页
民事法律客体是衡量民事法律发达程度的重要尺度之一,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代民事法律客体较之前代,其范围更为广泛,其规定更为具体。物是民事活动中最为普遍的对象,劳务成为重要的民事客体,官职爵位是民事的特殊客体。
关键词
明代
民事法律
客体
民事法律客体之物
劳务
官职爵位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明代民事法律客体述论
1
作者
童光政
龚维玲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桂林市社会科学家杂志社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1998年第4期92-97,共6页
文摘
民事法律客体是衡量民事法律发达程度的重要尺度之一,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代民事法律客体较之前代,其范围更为广泛,其规定更为具体。物是民事活动中最为普遍的对象,劳务成为重要的民事客体,官职爵位是民事的特殊客体。
关键词
明代
民事法律
客体
民事法律客体之物
劳务
官职爵位
分类号
D929.48 [政治法律—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明代民事法律客体述论
童光政
龚维玲
《社会科学家》
CSSCI
1998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