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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民法”的价值观与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差异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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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传法 李素贞 宋保仁 《河北法学》 2000年第6期18-21,共4页
“民国民法”制定之初,有人认为它与“中国原有的民族心理适相吻合”,实际情况 究竟如何?本文通过对自由、平等、效益和秩序四种基本价值观的考察,指出“民 国民法”所“追求”的这四种价值抄自欧洲,与中国传统价值观完全不同。这... “民国民法”制定之初,有人认为它与“中国原有的民族心理适相吻合”,实际情况 究竟如何?本文通过对自由、平等、效益和秩序四种基本价值观的考察,指出“民 国民法”所“追求”的这四种价值抄自欧洲,与中国传统价值观完全不同。这种不 同最终影响了“民国民法”的切实施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民国民法>> 价值观 中国传统价值观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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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民法中离婚权利的司法实践——以新繁县司法档案案例为线索 被引量:6
2
作者 刘昕杰 《北方法学》 2010年第3期145-151,共7页
民国民法颁行后,传统法律对妇女离婚权利的约束和否定得到纠正,在司法实践中,妇女也开始运用民国民法提出离婚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利。以民国新繁县司法档案中的李绍先案为线索,结合该县同时期30余件离婚案件,可以描述出民国民法实施以后... 民国民法颁行后,传统法律对妇女离婚权利的约束和否定得到纠正,在司法实践中,妇女也开始运用民国民法提出离婚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利。以民国新繁县司法档案中的李绍先案为线索,结合该县同时期30余件离婚案件,可以描述出民国民法实施以后,在基层社会中,妇女是如何依据现代婚姻法律赋予的离婚权利进行离婚诉讼的司法场景的,从而说明,民国民法的离婚制度不仅在立法上取得了进步,而且在实际上也的确促进了妇女权利意识的觉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民法 离婚 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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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中的退守——《中华民国民法典·亲属编》立法之痛
3
作者 龚含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6年第3期47-52,共6页
《中华民国民法典·亲属编》弃以往之"家族本位"转而以三民主义精神立法,从社会本位出发,尊重个人自由、平等;在夫妻财产之处分;离婚之自由;子女订婚等方面与以往法律相比进步明显;其规定了订婚自由,父母不能代订婚约;妻... 《中华民国民法典·亲属编》弃以往之"家族本位"转而以三民主义精神立法,从社会本位出发,尊重个人自由、平等;在夫妻财产之处分;离婚之自由;子女订婚等方面与以往法律相比进步明显;其规定了订婚自由,父母不能代订婚约;妻、子女可拥有自己之私财等现代法治思想;但对夫权、父权亦有保留,"家"之一章,更显其对旧制继承,此种进步中的退守令人惋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民国民法典·亲属编》 夫权 父权 社会本位 家族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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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民法典的制定:复合立法机构的组织与运作 被引量:14
4
作者 张生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45-55,共11页
《中华民国民法》(以下简称"民国民法典")的制定,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最为成功的立法,其制度品质赢得了广泛赞誉,其立法效率亦得到充分认可。民国民法典由看似繁琐的"复合立法机构"制定完成: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 《中华民国民法》(以下简称"民国民法典")的制定,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最为成功的立法,其制度品质赢得了广泛赞誉,其立法效率亦得到充分认可。民国民法典由看似繁琐的"复合立法机构"制定完成: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负责确定民法各编立法原则,确保民法的政治方向;隶属于立法院的民法起草委员会,负责民法各编草案的起草;立法院立法委员会负责草案的审议、议决;经议决的各编法案最后由国民政府予以颁布实施。在"复合立法机构"的运作过程中,胡汉民发挥了重要的政治作用,将四个机构的运行有效地衔接起来;史尚宽发挥了重要的专业作用,为民法各编立法原则的拟定、篇章结构的设计、全案条文的起草提供了系统的理论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民法 复合立法机构 胡汉民 史尚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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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田二主到永佃权——清末民国民法对永佃制的继承和改造 被引量:5
5
作者 邹亚莎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156-160,共5页
关键词 永佃权制度 民法草案 永佃制 清末民国 《大清民律草案》 《中华民国民法 民间习俗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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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民法》“第一条”的源流与功能 被引量:3
6
作者 张生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59-170,共12页
民法学者多认为《中华民国民法》(以下简称“民国民法”)第一条经《大清民律草案》,继受于《瑞士民法典》第一条,但却无法圆满地解释两者在条文表达方式和规范功能上的差异。该条文近则承袭于《大清民律草案》,远则继受于日本、德国法... 民法学者多认为《中华民国民法》(以下简称“民国民法”)第一条经《大清民律草案》,继受于《瑞士民法典》第一条,但却无法圆满地解释两者在条文表达方式和规范功能上的差异。该条文近则承袭于《大清民律草案》,远则继受于日本、德国法。该条文虽然形似瑞士民法,而条文内容与规范功能则完全取法于日本民事法令。在解释适用过程中,该条文发挥了三种规范功能:其一,它是“法律适用”的指示性规范,明确了民法渊源及其适用顺序;其二,它设定了民法解释的边界,维系了以民法典为中心的统一而又开放的民法体系;其三,审判机关在解释适用过程中,弥补了该条文的立法缺陷,进一步完善了它的指示功能和体系化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体系 民国民法 第一条 立法源流 规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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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亲属编》实施初期的妻妾身份之争——以广州《越华报》案件报道为中心的观察 被引量:3
7
作者 胡雪莲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236-241,共6页
1931年《中华民国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取消妾相对于妻的仆从地位、降低娶妻的仪式要求,使得原来泾渭分明的妻、妾、姘妇界限变得模糊难辩。法律的重大变化反应于普罗大众生活当中的情况,可以从当时广州销量最大的《越华报》相关案件报... 1931年《中华民国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取消妾相对于妻的仆从地位、降低娶妻的仪式要求,使得原来泾渭分明的妻、妾、姘妇界限变得模糊难辩。法律的重大变化反应于普罗大众生活当中的情况,可以从当时广州销量最大的《越华报》相关案件报道中进行观察与分析。有别于过去的妻妾身份争议及其控辩策略揭示出从法律文本到通俗案例文本,法律精英"提升女权"的理想越来越被弱化处理的历史事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 婚姻 妻妾 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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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中国民法社会化之中西差异探析
8
作者 张丽霞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112-115,共4页
20世纪初近代中国和西方主要国家民法均出现社会化趋势。但在两者同样的立法趋势背后,经济状况和民法哲学理论却存在着显著差异。西方垄断经济统治地位的确立、大机器生产的普及以及重工业部门的勃兴,相对应的却是近代中国畸形的垄断经... 20世纪初近代中国和西方主要国家民法均出现社会化趋势。但在两者同样的立法趋势背后,经济状况和民法哲学理论却存在着显著差异。西方垄断经济统治地位的确立、大机器生产的普及以及重工业部门的勃兴,相对应的却是近代中国畸形的垄断经济、落后的机器生产水平以及工业部门的偏弱。西方民法社会化理论深刻地反映了20世纪初的西方社会经济状况,是自然产生的;而民国民法社会化理论则显然是仿效的,并不反映近代中国的社会经济需求。这些差异证明,民国民法的社会化是在近代中国特殊情境下,由理性主义立法宗旨引致的法律错位。这不仅从法律上阻碍了中国近代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且制约了近代自由权利意识的生成,对当代民法制度研究也不无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 社会化 民国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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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1937年民国四川基层女性研究——以民国荣县档案为例
9
作者 杨敏 《兰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33-140,共8页
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典》从法律层面为中国女性开创了男女平等的可能。但是理论上的法律文本对于中国基层社会的影响究竟如何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索。文章尝试通过对1931—1937年民国荣县档案中离婚案件的研究,从基层社会... 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典》从法律层面为中国女性开创了男女平等的可能。但是理论上的法律文本对于中国基层社会的影响究竟如何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索。文章尝试通过对1931—1937年民国荣县档案中离婚案件的研究,从基层社会现实、社会伦理道德和民间力量三个角度展现民国时期中央立法与地方司法的互动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对于当时四川基层女性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民国民法 亲属编 荣县司法档案 基层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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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立法历程对民法典编纂的影响
10
作者 吴刚 《人民论坛(中旬刊)》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28-130,共3页
1911年《大清民律草案》起草至今,我国人格权民事立法历程已逾百年。期间有中断,但是启承之际总是延续为主,形成了我国人格权立法的成功经验和时代特点。这些成功经验和时代特点不可避免会对我国民法典编纂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我国民法... 1911年《大清民律草案》起草至今,我国人格权民事立法历程已逾百年。期间有中断,但是启承之际总是延续为主,形成了我国人格权立法的成功经验和时代特点。这些成功经验和时代特点不可避免会对我国民法典编纂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我国民法典应该坚守成功经验,抛却一时之举,制定我国人格权法律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格权 民法 大清民律草案 中华民国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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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承受之重:民国法典编纂时刻的习惯调查 被引量:4
11
作者 陈斌 《西部法学评论》 2020年第2期34-45,共12页
民国时期由官方主导的大规模民事习惯调查,曾先后启动两次.从历史经验来看,创设优良法典实乃民事习惯调查不可承受之重.就时间而论,民国时期启动的两次民事习惯调查,均伴有法典编纂活动,但两次民事习惯调查都未对民法典编纂产生有效知... 民国时期由官方主导的大规模民事习惯调查,曾先后启动两次.从历史经验来看,创设优良法典实乃民事习惯调查不可承受之重.就时间而论,民国时期启动的两次民事习惯调查,均伴有法典编纂活动,但两次民事习惯调查都未对民法典编纂产生有效知识影响.这与后世学人的历史想象略有偏差.究其缘由,概因既有限于历史情境的固有难题,又有超越特定时空的一般困境.具体而言,原因有三:其一,习惯调查资料的立法转化,存在客观环境与技术提炼的双重障碍;其二,民国时期以法律改造社会的法律观,限制了民法典对固有习惯的吸纳;其三,普遍主义历史观压制历史主义思考,传统习惯难以获得同情理解.在现代性理念主导之下,作为立法素材获取方式的习惯调查,终究难以承受优良立法之重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编纂 民事习惯调查 民国民律草案》 《中华民国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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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离婚制度与司法实践——以江北县司法档案中的离婚案件为据 被引量:3
12
作者 王申萌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7-15,共9页
《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的颁行确立了中国近代婚姻法律制度,完成了中国婚姻法律向近代的转变,其中关于离婚的规定使女性获得了与丈夫同等的离婚权利。以四川江北县民国司法档案中的20个离婚案件为根据,可以一窥《中华民国民法》... 《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的颁行确立了中国近代婚姻法律制度,完成了中国婚姻法律向近代的转变,其中关于离婚的规定使女性获得了与丈夫同等的离婚权利。以四川江北县民国司法档案中的20个离婚案件为根据,可以一窥《中华民国民法》颁行实施后基层社会中离婚诉讼的司法实践情况,女性婚姻权利意识觉醒,积极争取自身权利;法官力求劝谕夫妻和好,也注重对女性权益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民法 离婚制度 司法档案 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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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证不明:民国时期的“证婚”研究 被引量:1
13
作者 徐天娜 《民国研究》 CSSCI 2018年第2期108-120,共13页
民国时期的证婚是伴随"文明结婚"的流行而兴起的。1929年《中华民国民法典》使"证婚"入法,成为缔结婚姻关系时的必备"要件",从而具备法律规范和效能;1935年开始的"集团婚礼"使"证婚"... 民国时期的证婚是伴随"文明结婚"的流行而兴起的。1929年《中华民国民法典》使"证婚"入法,成为缔结婚姻关系时的必备"要件",从而具备法律规范和效能;1935年开始的"集团婚礼"使"证婚"在惯习与法制层面上并轨,成为体现国家权力规范公民私人生活的一个侧面。总体而言,民国时期的证婚是中国婚姻制度和婚礼仪式由传统向现代转变过程中彰显现代新式婚礼("文明结婚")的标志性仪式,其实质是由传统尊长主婚向婚姻自由的过渡和法制婚姻取代媒妁婚姻的补充环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民国民法典》 文明结婚 集团结婚 婚姻近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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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民法典的体系选择——师从《德国民法典》的历史必然性
14
作者 龙庆兰 《新东方》 2001年第2期60-63,共4页
民法典的编纂今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民法典的体系,应该仿效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或是采用其他体系,还存在很大的分歧。本文通过对《大清民律草案》,北洋政府的《民律第二草案》,以及《中华民国民法》和1922年《苏俄民... 民法典的编纂今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民法典的体系,应该仿效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或是采用其他体系,还存在很大的分歧。本文通过对《大清民律草案》,北洋政府的《民律第二草案》,以及《中华民国民法》和1922年《苏俄民法典》编纂历程的回顾和体系的分析,找寻中国民法典应师从德国民法典的历史必然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民法 民律第二草案 中华民国民法 苏俄民法 法律体系 大清民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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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逻辑与社会本位——民国永佃权制度的价值意蕴与规则展开
15
作者 李文军 《法律史评论》 2011年第1期46-65,共20页
1929年中华民国民法中永佃权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对永佃[1]这一社会关系进行规范的民法。将永佃关系纳入民法,所需要面对的问题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一属民法近代化层面。中国传统租佃关系的建立有其自身的逻辑,与源... 1929年中华民国民法中永佃权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对永佃[1]这一社会关系进行规范的民法。将永佃关系纳入民法,所需要面对的问题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一属民法近代化层面。中国传统租佃关系的建立有其自身的逻辑,与源自西方的近代民法理念有着较大区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民国民法 永佃权制度 社会本位 逻辑 价值 物权 社会关系 中国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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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女儿财产继承权的保障
16
作者 王博雅 《西部学刊》 2022年第12期89-92,共4页
帝制中国的继承制度主要以延续几千年的“宗祧继承”与“财产继承”为主,传统中国乃至清末民初时期的女儿在继承领域的权利与男子是极为不平等的。在国民革命的推动下,女儿继承权原有的格局开始改变。但民国初年对于女儿继承权的规定较... 帝制中国的继承制度主要以延续几千年的“宗祧继承”与“财产继承”为主,传统中国乃至清末民初时期的女儿在继承领域的权利与男子是极为不平等的。在国民革命的推动下,女儿继承权原有的格局开始改变。但民国初年对于女儿继承权的规定较为简单,甚至为了平衡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不得不对其权利进行一定时间、程度上的限制,特别是在经济、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的农村,女儿继承权制度的进展更是迟缓落后。这主要是基于农村落后的经济以及农村妇女薄弱的权利意识。如何正确处理乡村与城市发展不均,民间习惯与成文法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当时中国需要处理的问题也是当今立法、司法部门在实践中应当聚焦的热点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女儿财产继承权 《妇女运动决议案》 民国民律草案》 《中华民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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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经熊的民法理论与实践
17
作者 陈怡玮 《法律史评论》 2024年第1期19-36,共18页
除自然法哲学和宪法理论之外,吴经熊在民法领域也有其贡献。他对民法理论颇有研究,在阐述自然法哲学时,他以民法领域的概念变化来说明法律的动态性;他认为中国的旧法制“民刑不分”,指出法律与道德并非对立关系。他对侵权问题有较深入... 除自然法哲学和宪法理论之外,吴经熊在民法领域也有其贡献。他对民法理论颇有研究,在阐述自然法哲学时,他以民法领域的概念变化来说明法律的动态性;他认为中国的旧法制“民刑不分”,指出法律与道德并非对立关系。他对侵权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这基于他对“权利”和“利益”概念的透彻理解。在民事审判实践中,他高超的理论水平有了更为生动的表现。他曾短暂地参与《中华民国民法》的编纂工作,也参与了对其体例编制的探讨,并在民国民法正式颁布后大赞其先进性。在民国民法的发展史上,吴经熊是不可忽视之存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吴经熊 民法理论 民事审判 民国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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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家族制度立法探讨——以《亲属法》《继承法》为中心 被引量:2
18
作者 易青 《民国研究》 CSSCI 2014年第2期212-225,共14页
1930年代初,国民政府立法院在制定《中华民国民法典》之《亲属法》与《继承法》过程中,就是否继续保持家族制度、效法西方采行个人本位主义,进行了充分的探讨。以胡汉民为代表的立法委员虽然同意形式上保存家制,但坚持全面改造传统家族... 1930年代初,国民政府立法院在制定《中华民国民法典》之《亲属法》与《继承法》过程中,就是否继续保持家族制度、效法西方采行个人本位主义,进行了充分的探讨。以胡汉民为代表的立法委员虽然同意形式上保存家制,但坚持全面改造传统家族制度。法学界则存在不同观点,胡长清、郁嶷等人要求彻底废除家制,且依西方个人本位主义精神改造两法,而南京三五法学社则持适当保留家族制度的观点;外国法学专家及顾问也主张国民政府改造两法的力度应该适当,太过激烈无益。透过这场立法讨论,可以窥探西方个人本位主义立法思潮对中国的复杂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1931年《中华民国民法典》 《亲属法》 《继承法》 家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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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民事习惯调查的勃兴与民间规范的式微
19
作者 马建红 《法律史评论》 2016年第1期3-19,共17页
由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的民商事习惯调查,起源于清末修律期间,这一过程由于清廷的覆亡而中断。辛亥革命后,经过一系列的政治纷争,大局初定,法律编订工作进入中华民国北洋政府的议事日程,出于审判机关司法实践的需要,从1918年年初开始,新一... 由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的民商事习惯调查,起源于清末修律期间,这一过程由于清廷的覆亡而中断。辛亥革命后,经过一系列的政治纷争,大局初定,法律编订工作进入中华民国北洋政府的议事日程,出于审判机关司法实践的需要,从1918年年初开始,新一轮大规模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兴起,同样是由于社会的纷扰和政局的动荡,这次调查依然是无果而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间规范 民事习惯 《中华民国民法 北洋政府时期 式微 勃兴 民初 商事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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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的中国法制建设和发展 被引量:2
20
作者 孟文理 曾见 《中德法学论坛》 2003年第1期32-50,共19页
文章用非常丰富的资料介绍了中国法制在20世纪的曲折发展。清朝末年,为了应对西方列强的变法要求,也为了改变落后地位,中国放弃了传承数千年的礼治,以欧洲为蓝本制定了法律。但是,这一变革并没有给中国带来新生。完全仿效西方的《中华... 文章用非常丰富的资料介绍了中国法制在20世纪的曲折发展。清朝末年,为了应对西方列强的变法要求,也为了改变落后地位,中国放弃了传承数千年的礼治,以欧洲为蓝本制定了法律。但是,这一变革并没有给中国带来新生。完全仿效西方的《中华民国民法典》更加剧了社会的不公正。新中国的建立为中国法律史翻开了新的一页。国民政府的法律被完全废除,国家建立了新的法制。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中国完全抛弃了法治,走向了人治。文革之后,人们终于认识到,国家必须要建立法律制度,中国也需要向西方学习法制。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中国建立了现代化的法律制度,不仅满足高度发展的经济要求,也达到了现代社会的法制标准。尤其是在妇女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方面,中国甚至领先于西方国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法制建设 中华民国民法 西方国家 中国法律史 涉外经济合同法 民法通则 家庭法 文章用 《继承法》 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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