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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的公因式元素与民法典分则各编草案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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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中缘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6期61-72,共12页
我国民法典先编纂民法典总则再编纂分则各编的二阶段立法的政治策略,确定了《民法总则》形成对民法典分编的共识。公因式因素应是编纂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基本依据和指导内容,也是确定民法典分则各编结构的前提。这是我国民法典编纂体例科... 我国民法典先编纂民法典总则再编纂分则各编的二阶段立法的政治策略,确定了《民法总则》形成对民法典分编的共识。公因式因素应是编纂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基本依据和指导内容,也是确定民法典分则各编结构的前提。这是我国民法典编纂体例科学的基本要求。《民法总则》之后各分编不宜为"法典化的民事单行法律"。遵循《民法总则》公因式因素构建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基本进路,需要以"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的公因式逻辑构建分编逻辑体系,以《民法总则》"民事权利"公因式条款确定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基本内容,以体系性权利与结构性权利区分确定分编的体系结构。公因式的提取对现有各分编之体系与内容皆有影响: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应当在《民法总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具体化,体现民法典人文主义的定位。而分则草案并没有体现这一结构功能。在不制定债法总则的立法进路下,合同编总则应运用一定的立法技术承担"准债法总则"的功能;物权编不宜设置总则;知识产权编须从民法典体系的整体视角处理与民法典的关系。侵权责任编应摈弃传统侵权责任等同于债法特性的思维定式,以责任为中心构建侵权责任编的体系以及坚持权利救济的立法定位。民法典分则各编草案的相关规定存在立法上的疏漏,需要进行更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民法典总则 公因式 民法典分则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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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分则中人的担保之体系重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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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义亚军 《普洱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58-59,共2页
随着民法典分则编纂的不断推进,我国现行法上人担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开始引起法学界关注,如新类型人的担保工具典型化必要、人的担保制度法典地位安排等,基于此,通过分析人的担保制度现存问题,并就人的担保制度体系化内部逻辑、人的担保... 随着民法典分则编纂的不断推进,我国现行法上人担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开始引起法学界关注,如新类型人的担保工具典型化必要、人的担保制度法典地位安排等,基于此,通过分析人的担保制度现存问题,并就人的担保制度体系化内部逻辑、人的担保制度法典地位开展论述,希望相关内容能够为业内人士带来一定启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分则 人的担保 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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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分则中人的担保之体系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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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俊颖 《青年与社会(下)》 2018年第12期45-45,共1页
社会化进程的加快,要求社会的法制化进程必须结合时代发展的特色,在不断实践与应用的过程中进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分则系统,是保证担保体系重构的重要途径,必须在细化管理的过程中得到重视。由此,文章从民法典人的担保系统需求入手,对... 社会化进程的加快,要求社会的法制化进程必须结合时代发展的特色,在不断实践与应用的过程中进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分则系统,是保证担保体系重构的重要途径,必须在细化管理的过程中得到重视。由此,文章从民法典人的担保系统需求入手,对具体的重构探索模式进行分析,并从制度内容与类型两个方方面展开探究,为相关的研究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分则 担保 体系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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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分则中人的担保之体系重构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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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斌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27-37,共11页
在民法典分则编纂之际,我国法上人的担保制度迎来了重要的改进契机。除了既有的保证合同规则存在整合需求之外,我国现行法上人的担保制度尚面临两个方面的重大问题:新类型人的担保工具存在典型化必要、人的担保制度的法典地位需要妥当... 在民法典分则编纂之际,我国法上人的担保制度迎来了重要的改进契机。除了既有的保证合同规则存在整合需求之外,我国现行法上人的担保制度尚面临两个方面的重大问题:新类型人的担保工具存在典型化必要、人的担保制度的法典地位需要妥当安排。就前者而言,基于实践需求和规范体系,应当将独立担保和安慰函予以典型化,而损害担保契约可维持其无名合同地位。就后者而言,在立法技术上,我国民法典应当在保证合同、独立担保、安慰函等基础之上建构人的担保之一般制度并予以类型化。在不设立债法总则的情况下,我国民法典不应当将人的担保类型作为有名合同纳入合同法分则,在合同法总则中专设"合同的担保"一节(或章)为较优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分则 人的担保 保证合同 独立担保 安慰函 损害担保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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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结构理论与我国民法典的编纂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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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明 《交大法学》 CSSCI 2019年第3期43-55,共13页
总分结构体系是《德国民法典》体系的最大特点,已经转化为我国民事立法的传统。民法典制定的科学性,需要使得法典具有唯理性、抽象性和逻辑性,总分结构的民法典使得法典的价值、规则具有统合性和融贯性、概念和规则的统一性和科层性、... 总分结构体系是《德国民法典》体系的最大特点,已经转化为我国民事立法的传统。民法典制定的科学性,需要使得法典具有唯理性、抽象性和逻辑性,总分结构的民法典使得法典的价值、规则具有统合性和融贯性、概念和规则的统一性和科层性、规则设计的简洁性与民法典具有开放性和社会回应性。我国民法典应借鉴总分结构理论构建民法典科学体系、借鉴总分结构理论实现民法典分编的体系化、以《民法总则》实现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引领,同时,需要努力克服总分结构所具有的缺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总分结构 民法典 民法总则》 民法典分则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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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法典物权编中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探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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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青 《法制与经济》 2020年第3期40-42,共3页
目前,立法机关正在加紧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力争在2020年全部完成民法典编纂工作。在《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中,除了继承原有《物权法》之外,还存在很多值得研究和关注的问题,例如就不动产登记这一分支问题,就需要把握好两点:... 目前,立法机关正在加紧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力争在2020年全部完成民法典编纂工作。在《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中,除了继承原有《物权法》之外,还存在很多值得研究和关注的问题,例如就不动产登记这一分支问题,就需要把握好两点:一是关于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性质与法律效力,学者通常习惯认为《物权法》已经认可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但也有很多学者持不同的观点,不动产登记公信力之有无完全是立法政策选择的结果,其实《物权法》所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和预告登记制度可以说明不动产登记就具有公信力功能;二是我国《物权法》与《担保法》在抵押登记效力问题上存在不一致,因此在民法典分编编纂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有关条款,处理好担保法部分和物权编的关系。在分析以上两个问题的基础上,文章建议建立并完善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民法典物权编》应当在承袭《物权法》的基础上,开宗明义地赋予不动产登记以公信力,并详细规定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审查制度和错误登记的国家赔偿制度等内容,以解决和完善目前研究理论和实务中理解不一、新旧法条文之间存在冲突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分则 不动产登记 公信力 实质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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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修改要点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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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立新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19年第1期120-132,共13页
经过立法机关第一次审议的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在内容上有诸多改进,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的继承制度仍然不够完善、不够完整。究其原因,是最初制定《继承法》时借鉴的《苏俄民法典》就是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不完善的继承法律制... 经过立法机关第一次审议的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在内容上有诸多改进,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的继承制度仍然不够完善、不够完整。究其原因,是最初制定《继承法》时借鉴的《苏俄民法典》就是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不完善的继承法律制度,没有反映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基础,不符合上层建筑应当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规律要求。在接下来的继承编草案修改中,主要应当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规定更能够保护自然人私人财产权的法定继承人范围,规定更符合市场经济社会需求的法定继承顺序,规定更完善的遗嘱继承制度,规定更完善的应当规定而没有规定的继承规则,建立起我国完善的继承法律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继承编草案 民法典分则 编纂 修改 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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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止息规则下保证责任从属性之惑及疑解——兼议独立保证入典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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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伟 吕启民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23-136,共14页
我国《破产法》规定,从法院裁定受理破产债务人破产申请时起,债务人的未到期债务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务停止计息。但是,保证债务是否也应停止计息,法律并无规定,司法实践产生分歧。文章通过对学界现有两种观点以及398个相关司法案例的梳... 我国《破产法》规定,从法院裁定受理破产债务人破产申请时起,债务人的未到期债务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务停止计息。但是,保证债务是否也应停止计息,法律并无规定,司法实践产生分歧。文章通过对学界现有两种观点以及398个相关司法案例的梳理,发现问题的源头在于破产止息规则是否可以突破保证责任从属性。文章研究认为破产止息规则效力不及于保证人,进而对我国未来《民法典分则》保证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民商合一体例下《民法典》应当对独立保证制度有所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法 破产止息规则 民法典分则 从属性保证 独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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