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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保险法解除权与民法撤销权制度竞合的体系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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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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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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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02-117,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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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时可能发生保险法上解除权与民法上撤销权的适用选择问题。两者之间并非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其构成要件部分交叉,属于两类法律制度的竞合,此时应通过体系解释与价值权衡划定各自的适用空间。其一,当投保人一方故意违反如实吿知义务时,保险人除了可以依据保险法解除合同之外,还可以根据民法上的欺诈规定撤销合同,这是遏制投保人一方道德风险的必要举措,以及维持风险共同体存续与内含了私法全部价值的诚信原则的当然要求。况且,禁止保险人于此时行使撤销权亦无法阻止其通过缔约过失责任、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等路径寻求救济。其二,当投保人一方因重大过失违反如实吿知义务时,保险人仅可解除合同,而不得依民法上的重大误解规定撤销合同。这是因为彼时投保人的行为能否同时构成重大误解并不确定,且此种解释能适配投保人故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时的撤销权适用规则,有利于保险法和民法的体系规整,亦不会导致部门法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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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保险法解除权
民法撤销权
制度竞合
规制路径
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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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ermination right in the insurance law
avoidance right in the civil law
institutional concurrence
regulation path
systemat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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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8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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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保险合同解除权与民法中撤销权之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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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柴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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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保定站在职研究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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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社会科学》
2016年第8期174-17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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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保险合同设有告知义务,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做出承保决定或者提高保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那么撤销权及解除权将会表现出竞合。从根本上看,合同法及保险法都属民法,如果双重权利表现出竞合那么注重维护善意一方主体,保险法设定了各类救济。尊重自治,法律应能设定竞合要件、背景以及效果。本文主要分析了保险人解除权与撤销权如何发生竞合以及权利竞合的处理办法,旨在为相关人员在实际运用中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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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保险合同解除权
民法撤销权
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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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8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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