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欧陆“物文主义”民法观的兴衰
被引量:2
- 1
-
-
作者
徐国栋
-
机构
厦门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湖湘法学评论》
2023年第2期5-20,共16页
-
文摘
民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基本法的观念流行于我国,导致人们认为民法与经济的关系历来如此密切。实际上,结合民法与政治经济学的思潮在《法国民法典》之后才萌发于意大利,后传播到欧洲主要国家,其中的沙俄—苏联学派对我国影响最大,是我国商品经济民法观的母本,导致家庭法被剥离出民法。在1980年后,意大利兴起了民法的“去财产法化”的思潮,人们发现,把民法单纯作为调整经济生活的工具是一个错误,并开始纠偏,承认民法具有广泛的非经济功能。我国《民法典》设立独立的人格权编并迎归家庭法,已经完成了民法的“去财产法化”。一些学者基于惯性,还在宣传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这样的错论应得到纠正。
-
关键词
民法
政治经济学
民法的“财产法化”
人格权
-
Keywords
civil law
political economy
propertyization of civil law
personal rights
-
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