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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航气象立法梳理、学理反思与制度优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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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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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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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4期37-44,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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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5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NR2015007)
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CLS2015C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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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航气象对飞行安全有着直接影响,对民航业的营运效益有着重要作用。在世界民航气象迅速发展、中国建设民航强国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民航气象面临着气象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气象服务性质日益商业化、气象服务产品日益多样化、气象服务方式更加主动化等挑战。民航气象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规范、约束和保障。中国民航气象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民航气象工作已进入法治化轨道。但作为一个新兴的交叉的法律部门,中国民航气象立法还存在立法层次过低、价值目标局限、调整范围狭窄、体系结构失衡等不足。应通过修改《气象法》和《民用航空法》,以及制定《民航气象法》或《民航气象服务管理条例》,健全民航气象准入机制,引入合理市场竞争机制,完善民航气象业务质量管理体系,改革民航气象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建立民航气象产品和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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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航气象法
社会法
公益气象
商业气象
气象服务产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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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viation Meteorology Law
social law
public weather services
commercial weather services
meteorological service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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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934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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