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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公议到公断:清至民国民间商事解纷形式的嬗变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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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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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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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76-184,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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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11YJC82016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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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自清代至民国,伴随着商人组织结构的变迁,民间商事解纷形式也发生蜕变。清代前中期,商人组织会馆公所"公同议定"即"公议"解决商事纠纷,属于相对比较单纯的自发行为,风格较为随意;晚清民国,新式商人组织机构——商会诞生后,制定专门法规、设立专属机构,"公断"商事纠纷,是半官方行为,风格严肃。民间商事解纷形式从"公议"向"公断"的演进,社会经济结构、政府管理社会模式与观念、政府与商人组织之间关系等的转变是其深层肇因,同时也是近代中国社会精英法律意识蜕变的结果,是一场因外力冲击而产生的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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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议
公断
民间商事解纷形式
会馆
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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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K25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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