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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模式的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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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安
张文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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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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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制度经济学研究》
2020年第2期213-229,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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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困境与制度创新研究”(编号:16BFX168)
2019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经济分析与路径选择”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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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基于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变迁视角,运用经济分析方法,以立法成本与效益为分析工具,对现有四种气候变化立法模式进行研究。单一专法与套装立法在世界各国立法实践中可行性较低,框架立法较之分散立法而言,可节约立法成本,指导地方立法实践,防范气候安全风险,推动我国"一带一路"建设进程。根据立法科学性与融贯性的要求,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模式应采取由分散立法至框架立法调整的制度设计,并通过"纵切面向"中央与地方多层次综合治理,"横切面向"立法与行政多部门协同创新来实现。中央机关应尽快整合各分散专法,科学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基本法;地方机关应在现有地方立法实践基础上,加强地方立法特色,相同利益诉求方联合立法,以实现社会效用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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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气候变化立法模式
框架立法
经济分析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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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limate Change Legislative Model
Framework Legislation
Economic Analysis
Comprehensive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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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6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F062.1
[经济管理—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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