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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水权习惯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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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易军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36-44,共9页
水权习惯属于物权或私权习惯,对于调整农村地区水的利用、流转等基本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其存在于山泉、河沟、静态水环境及地下水系统等相对独立的水环境系统之中。在水之利用方面有饮水权、灌溉水权、储水权、引水权、汲水权、排水权、... 水权习惯属于物权或私权习惯,对于调整农村地区水的利用、流转等基本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其存在于山泉、河沟、静态水环境及地下水系统等相对独立的水环境系统之中。在水之利用方面有饮水权、灌溉水权、储水权、引水权、汲水权、排水权、河岸权和水利权等诸多内容。总体上,农村水权习惯大部分与国家法律相协调,其构成了国家水事法律制度的有效补充,形成水权二元法律制度安排。水权习惯具有相当重要的生态价值、环境价值和法律价值。只有认识到传统水权的价值并使其与水法律制度相互调适起来,才能更好实现两者的"双重合法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水权习惯 水法制度 法治化 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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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习惯水权——以滇东永善县坝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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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易军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25-132,共8页
在法律不入之地或传统农村,规范水资源仍然依赖于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法则。不同的传统习惯水权能保障人们对水的基本需求,使其在饮水、灌溉、储水、引水、汲水、排水及水利方面有合理保障。由于先于官方法律而存在,后起的水法体系使水... 在法律不入之地或传统农村,规范水资源仍然依赖于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法则。不同的传统习惯水权能保障人们对水的基本需求,使其在饮水、灌溉、储水、引水、汲水、排水及水利方面有合理保障。由于先于官方法律而存在,后起的水法体系使水权习惯与之有冲突亦有融合。只有认识到习惯水权的价值并使双方相互调适起来,才能更好实现两者的"双重合法化"。这样,习惯水权不但成为官方法律的补充,也成为一套被官民双方承认的"法"系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惯水权 传统秩序 法治化 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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