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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海绵城市建设在中国:十年耕耘,百城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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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俊奇
李小静
刘迪
薛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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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建筑大学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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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给水排水》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1-8,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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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22YFC3800500)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支持计划项目(BPHR20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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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海绵城市建设作为我国应对城市水管理挑战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已走过了10年的发展道路,在30座城市实施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建设,并在“十四五”期间确定了60座条件优越、积极性高、具有突出特色的城市开展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力求推动更广泛的实施和应用。回顾了我国开展海绵城市建设10年来的发展历程,总结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策略与措施,以及在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修复城市水生态系统以及增强水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未来方向、潜在挑战进行了展望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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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绵城市
雨水管理
建设成效
水安全
水环境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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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ponge city
urban stormwater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achievement
water security
improvement of water environment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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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U992
[建筑科学—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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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流域补偿制度的正当性标准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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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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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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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17-127,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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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生态保护补偿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构造”(项目编号:21FFXB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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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尚存在的流域补偿正当性标准之争,影响了该制度存在的合法性根基和生态保护补偿专门立法的制度构建。将“高于强制性水质要求的环境质量提升标准”作为流域补偿的正当依据,曲解了这一制度的应然价值及合理逻辑。以“纯粹的水环境质量提升标准”作为理论基础,本质上具备科学性,但尚需正视该标准持有的学说论证困境。从政府的环境治理职责和纯粹的水环境质量提升型流域补偿应协同并存,纯粹的水环境质量提升型补偿具备法律依据且可以破解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难题三方面着手,可以深入阐明流域补偿制度的正当性依据。流域补偿制度的立法解释,应契合“纯粹的水环境质量提升标准”之价值目标,并立足于应然定位,进行类型化的规则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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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流域补偿
强制性水环境质量标准
纯粹的水环境质量提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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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iver Basin Compensation
Mandatory Water Quality Standards
Pure Water Environmental Quality Improvement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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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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