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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视角下的古巴比伦国王汉穆腊比以法治国研究——以《汉穆腊比法典》、书信和铭文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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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艳丽 李海峰 《史学集刊》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84-97,共14页
经过30余年的外交斡旋和军事征服,古巴比伦国王汉穆腊比于公元前1755年重建了两河流域的统一王权,结束了该地区200余年的政治分裂局面。而文化传统、习俗和法律的多样性,宗教信仰的复杂性,以及公民的身份认同等问题,对新兴的巴比伦帝国... 经过30余年的外交斡旋和军事征服,古巴比伦国王汉穆腊比于公元前1755年重建了两河流域的统一王权,结束了该地区200余年的政治分裂局面。而文化传统、习俗和法律的多样性,宗教信仰的复杂性,以及公民的身份认同等问题,对新兴的巴比伦帝国的治理提出了挑战。《汉穆腊比法典》、铭文和书信等出土文献表明,他承继了两河流域原有的国家治理传统,以“王权神授”的理念宣扬其统治的合法性,在建立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法治精神的指导下,以法确立和维护巴比伦的社会秩序,保护其臣民的财产权利和生命安全。汉穆腊比以法治国的理念和举措,为考察古代两河流域国家的治理理念和传统提供了重要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古巴比伦王国 汉穆腊比 统一王权 以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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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间契约看古巴比伦时期的借贷利率——兼论《汉穆腊比法典》中借贷利率的非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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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海峰 《安徽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11-118,共8页
古巴比伦是一个商业较发达的社会,存在着较多的动产借贷行为。大量民间借贷契约显示,古巴比伦时期存在着多种多样、复杂多变的借贷利率。这些借贷利率大多与《汉穆腊比法典》中规定的借贷利率不一致,法典中所规定的借贷利率并不能反映... 古巴比伦是一个商业较发达的社会,存在着较多的动产借贷行为。大量民间借贷契约显示,古巴比伦时期存在着多种多样、复杂多变的借贷利率。这些借贷利率大多与《汉穆腊比法典》中规定的借贷利率不一致,法典中所规定的借贷利率并不能反映当时借贷活动的实际。古巴比伦时期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借贷利率,而是多种借贷利率共同使用。在研究古巴比伦时期借贷活动时,不能盲从《汉穆腊比法典》的条文规定,而要结合更多的民间借贷契约进行综合研究,这样才能够更加准确地、更加深入地还原历史、认识历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古巴比伦 借贷利率 汉穆腊比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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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间契约看《汉穆腊比法典》的性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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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海峰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16-126,共11页
《汉穆腊比法典》通常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内容完备的法典,是古代两河流域文明法典的集大成者。但《汉穆腊比法典》是现代意义上的法典吗?是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吗?大量具有法律效力的民间契约却与法典的规... 《汉穆腊比法典》通常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内容完备的法典,是古代两河流域文明法典的集大成者。但《汉穆腊比法典》是现代意义上的法典吗?是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吗?大量具有法律效力的民间契约却与法典的规定相悖,在世俗女儿的继承权、收养活动中对违约双方的惩罚、土地租赁中的租金比率、动产交易中的借贷利率等方面,法典的相关规定并没有得到贯彻执行。种种迹象表明,《汉穆腊比法典》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典,而更可能是早期历史上的一些案例汇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古巴比伦 汉穆腊比法典》 民间契约
原文传递
古巴比伦法典与秦汉法典比较:私有奴隶制和国家公有奴隶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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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宇虹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5-13,共9页
通过对古巴比伦法典和秦汉法典的分析,发现古巴比伦国家处于奴隶社会的早期阶段———家庭私有奴隶制阶段,其奴隶基本上来自外族和债务,国家对本族奴隶的数量要求不大,法律处死罪犯而不是沦为奴隶,无株连罪犯亲属为奴隶法。秦汉国家处... 通过对古巴比伦法典和秦汉法典的分析,发现古巴比伦国家处于奴隶社会的早期阶段———家庭私有奴隶制阶段,其奴隶基本上来自外族和债务,国家对本族奴隶的数量要求不大,法律处死罪犯而不是沦为奴隶,无株连罪犯亲属为奴隶法。秦汉国家处于奴隶社会的高级阶段———国家公有奴隶制阶段:除了公民家庭使用私有奴隶外,奴隶制帝国还大量使用公有国家奴隶。国家奴隶来源部分为战俘,更多的是帝国刑法将犯有不同程度罪行的公民沦为不同级别的国家奴隶,没有像巴比伦那样大批处死罪人。为了防止奴隶逃亡,两河流域和中华文明奴隶社会都通过发型和肉刑给奴隶打上识别记号。秦汉国家的严酷的奴隶制法律加强了国家和君主的权力,获得大量的最低成本劳动力,由此可能开展大规模的国家水利工程和征服战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人奴隶 国家奴隶 奴隶记号 汉穆腊比法典 云梦竹简 二年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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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什嫩那法典》译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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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孝文 《外国问题研究》 2020年第1期91-97,120,共8页
《埃什嫩那法典》大约早于《汉穆腊比法典》半个世纪颁布,在两河流域法制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但相较后者而言,我国学术界对其研究缺乏应有的重视。从1948年高茨首次发表相关泥板后,迅速吸引了国际学术界的注意,多位该领域的杰出楔形文字... 《埃什嫩那法典》大约早于《汉穆腊比法典》半个世纪颁布,在两河流域法制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但相较后者而言,我国学术界对其研究缺乏应有的重视。从1948年高茨首次发表相关泥板后,迅速吸引了国际学术界的注意,多位该领域的杰出楔形文字铭文学家对其进行了释读,但对法典某些条款的恢复和理解各家观点并不完全一致。本文以楔形文字原文为基础对法典进行中文释读,并选取领域中几个权威译本,如高茨本、亚荣本和罗斯本为参照,同时在注释中注重与《汉穆拉比法典》相关条款进行比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埃什嫩那 法典 汉穆腊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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