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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器乐考试伴奏问题刍议——以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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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世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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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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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文教资料》
2012年第3期204-20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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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许自带伴奏参加音乐专业高考器乐科目考试,是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的一项特别规定。基于器乐演奏和考试特点的这一规定和做法,有别于专业音乐院校的器乐人才选拔方式,有益于考生综合演奏水平的发挥,有利于评委对考生综合表演能力的考评。由于部分考生或伴奏人员对考试性质、考试要求及相关考试环境要素的误解误识,在器乐考试伴奏中"喧宾夺主"、"重形轻质"等问题时有出现。基于器乐考试的考评工作实际,本文对器乐考场内常见伴奏问题进行了简要梳理,析其因,明其果,指出认识误区,提出改进建议,对器乐考生改善演奏质量,提高考试成绩,展现音乐才能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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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江苏省音乐统考
器乐考试
伴奏
有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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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J62-4
[艺术—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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