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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衍生类型犯罪所得的没收规则
被引量:
4
1
作者
胡成胜
王莉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97-103,共7页
衍生类型的犯罪所得,指的是已经通过掩饰、流转,不再保持取得时的"原貌",或者在"原貌"基础上衍生出新的财产性收益的犯罪所得。其包括替代所得、混合所得以及增值所得三种子类型。对于增值所得:若利用犯罪所得从事...
衍生类型的犯罪所得,指的是已经通过掩饰、流转,不再保持取得时的"原貌",或者在"原貌"基础上衍生出新的财产性收益的犯罪所得。其包括替代所得、混合所得以及增值所得三种子类型。对于增值所得:若利用犯罪所得从事的投资经营活动本身具有违法性乃至犯罪性,则一律予以没收;反之,只能没收犯罪所得的直接收益。对于混合所得:如果是出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目的把犯罪所得与合法财产相混合,则应当连同合法财产部分一并没收;反之,应当扣除其中的合法财产部分。由于原始或事后的原因导致犯罪所得的特定物没收不能时,应当替代没收犯罪人与犯罪所得价值相当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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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犯罪所得
衍生类型
认定
没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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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犯罪增值所得的没收规则探析——兼谈涉黑犯罪增值所得的没收
2
作者
段甜甜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20年第7期38-43,共6页
我国立法未明确规定犯罪增值所得的没收规则,理论上对增值所得的没收存在“违法所得说”和“区分说”两种立场。在将没收违法所得的性质定位于“恢复财产原状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区分说”即对增值所得的产生途径、收益来源进行类型化...
我国立法未明确规定犯罪增值所得的没收规则,理论上对增值所得的没收存在“违法所得说”和“区分说”两种立场。在将没收违法所得的性质定位于“恢复财产原状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区分说”即对增值所得的产生途径、收益来源进行类型化区分,并以直接关联性、劳动参与程度等因素为重要标准确立没收规则更具合理性。涉黑犯罪增值所得不应存在特殊没收规则,但应结合涉黑犯罪自身特性,区分投资形式和涉黑企业类型,实现没收的规范化、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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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犯罪增值所得
违法所得
恢复财产原状
涉黑犯罪
没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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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污染环境罪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现实困境与路径指引
被引量:
6
3
作者
金燚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2年第3期117-129,共13页
污染环境罪中的违法所得没收,存在法律规范不明确、事实认定不清楚、理论建构不完善三方面的难题,导致司法实务中出现违法所得认定标准不统一、总额原则适用存在误解、以罚金刑替代违法所得没收等困境与误区。污染环境罪的违法所得是指...
污染环境罪中的违法所得没收,存在法律规范不明确、事实认定不清楚、理论建构不完善三方面的难题,导致司法实务中出现违法所得认定标准不统一、总额原则适用存在误解、以罚金刑替代违法所得没收等困境与误区。污染环境罪的违法所得是指可归责于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的、行为人实际控制和支配的财产转移结果,其可归责性需要结合规范保护目的,实质化地加以界定。对于形式上违反行政法规,实际上并未对环境法益造成不利改变的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行为人由此的获利也并非违法所得。实务中有必要以对价型、成本节约型和销售型三种典型获利方式,将环境违法获利的案件类型化,统一没收规则和计算方式,提高刑事责任追究和违法所得没收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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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污染环境罪
违法所得
规范保护目的
没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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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衍生类型犯罪所得的没收规则
被引量:
4
1
作者
胡成胜
王莉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国家检察官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出处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97-103,共7页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特别没收制度研究--基于刑事一体化的视角"(2015XZQN-30)
2015年度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网络金融犯罪案件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CQJCY2015B02)
文摘
衍生类型的犯罪所得,指的是已经通过掩饰、流转,不再保持取得时的"原貌",或者在"原貌"基础上衍生出新的财产性收益的犯罪所得。其包括替代所得、混合所得以及增值所得三种子类型。对于增值所得:若利用犯罪所得从事的投资经营活动本身具有违法性乃至犯罪性,则一律予以没收;反之,只能没收犯罪所得的直接收益。对于混合所得:如果是出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目的把犯罪所得与合法财产相混合,则应当连同合法财产部分一并没收;反之,应当扣除其中的合法财产部分。由于原始或事后的原因导致犯罪所得的特定物没收不能时,应当替代没收犯罪人与犯罪所得价值相当的合法财产。
关键词
犯罪所得
衍生类型
认定
没收规则
Keywords
proceeds of crime
derived type
identification
confiscation rules
分类号
D294.35 [政治法律—中共党史]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犯罪增值所得的没收规则探析——兼谈涉黑犯罪增值所得的没收
2
作者
段甜甜
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出处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20年第7期38-43,共6页
基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2010706)。
文摘
我国立法未明确规定犯罪增值所得的没收规则,理论上对增值所得的没收存在“违法所得说”和“区分说”两种立场。在将没收违法所得的性质定位于“恢复财产原状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区分说”即对增值所得的产生途径、收益来源进行类型化区分,并以直接关联性、劳动参与程度等因素为重要标准确立没收规则更具合理性。涉黑犯罪增值所得不应存在特殊没收规则,但应结合涉黑犯罪自身特性,区分投资形式和涉黑企业类型,实现没收的规范化、精准化。
关键词
犯罪增值所得
违法所得
恢复财产原状
涉黑犯罪
没收规则
Keywords
value-added gains from the crime organization
illegal income
restoration of the original state of the property
gang-related crime
confiscation rules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污染环境罪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现实困境与路径指引
被引量:
6
3
作者
金燚
机构
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2年第3期117-129,共13页
文摘
污染环境罪中的违法所得没收,存在法律规范不明确、事实认定不清楚、理论建构不完善三方面的难题,导致司法实务中出现违法所得认定标准不统一、总额原则适用存在误解、以罚金刑替代违法所得没收等困境与误区。污染环境罪的违法所得是指可归责于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的、行为人实际控制和支配的财产转移结果,其可归责性需要结合规范保护目的,实质化地加以界定。对于形式上违反行政法规,实际上并未对环境法益造成不利改变的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行为人由此的获利也并非违法所得。实务中有必要以对价型、成本节约型和销售型三种典型获利方式,将环境违法获利的案件类型化,统一没收规则和计算方式,提高刑事责任追究和违法所得没收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
污染环境罪
违法所得
规范保护目的
没收规则
Keywords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rime
Illegal Income
Normative Protection Purpose
Confiscation Rule
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衍生类型犯罪所得的没收规则
胡成胜
王莉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
4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犯罪增值所得的没收规则探析——兼谈涉黑犯罪增值所得的没收
段甜甜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20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污染环境罪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现实困境与路径指引
金燚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2
6
下载PDF
职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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