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8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股东治理协议效力问题研究
1
作者 崔晨 《河北企业》 2024年第9期143-146,共4页
股东治理协议作为公司治理中非常态化的治理手段,其价值与地位已受到实践的认可。股东治理协议具有契约法和组织法的双重属性,其涉他性效力来源于公司意志对其内容的承认。股东治理协议通过实质上的全体一致同意和形式上的书面一致并通... 股东治理协议作为公司治理中非常态化的治理手段,其价值与地位已受到实践的认可。股东治理协议具有契约法和组织法的双重属性,其涉他性效力来源于公司意志对其内容的承认。股东治理协议通过实质上的全体一致同意和形式上的书面一致并通知公司,使股东集体意志质变为公司意志。根据股东治理协议能否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和是否涉及公共利益,判断其对公司是否发生效力。在改变公司治理结构后,股东取代了董事地位并负担了董事义务。股东治理协议原则上并不对外产生效力,仅能作为判断相对方是否善意的证据。股东治理协议的效力高于公司章程与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会决议终止治理协议时,需要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达成合意;修改治理协议时,必须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治理 股东治理协议 公司意志 股东会决议
下载PDF
中美股东治理协议制度的精细化比较 被引量:2
2
作者 王真真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09-117,共9页
精细化比较是法律养护阶段的方法论,将其运用在股东治理协议制度可以全面剖析股东治理协议的功能。比较研究的结果发现,就有限公司而言,中美两国在立法宗旨上具有共通性,都基于效率与成本考虑而给予这类公司在管理上的灵活性,但股东治... 精细化比较是法律养护阶段的方法论,将其运用在股东治理协议制度可以全面剖析股东治理协议的功能。比较研究的结果发现,就有限公司而言,中美两国在立法宗旨上具有共通性,都基于效率与成本考虑而给予这类公司在管理上的灵活性,但股东治理协议在两国公司法体系中的地位不尽相同,中国股东治理协议是股东会决议机制的一种例外,而美国股东治理协议是董事会中心主义的一种例外。美国法中股东治理协议的内容以及程序都较为明确,而中国法上股东治理协议则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美国公司法中股东通过治理协议调整权力分配的历史演变反映了法律对于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法规范性质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公司法修改时应当对股东治理协议制度进行系统性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细化比较 股东治理协议 权力分配 公司治理机制
下载PDF
地市供电局客户侧谐波治理措施及典型工程应用
3
作者 梁超雄 《电力系统装备》 2021年第19期99-100,共2页
客户侧谐波治理对于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通过介绍某地市供电局建立客户电能质量干扰源客户排查、签订治理协议、制定治理方案和整改计划等措施,客户侧谐波治理效果良好,并着重介绍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电能质量改进... 客户侧谐波治理对于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通过介绍某地市供电局建立客户电能质量干扰源客户排查、签订治理协议、制定治理方案和整改计划等措施,客户侧谐波治理效果良好,并着重介绍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电能质量改进案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户侧谐波 干扰源客户排查 治理协议 谐波治理
下载PDF
股东协议的组织法效力边界研究
4
作者 李建伟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68-81,共14页
封闭公司的股东通常通过股东协议参与公司治理,即以私人契约补充甚至替代决议这一正式治理机制,由此关涉组织法与契约法之关系,核心议题即股东协议替代正式治理机制的边界何在。股东协议的双重属性决定其受行为法、组织法的共同规制,且... 封闭公司的股东通常通过股东协议参与公司治理,即以私人契约补充甚至替代决议这一正式治理机制,由此关涉组织法与契约法之关系,核心议题即股东协议替代正式治理机制的边界何在。股东协议的双重属性决定其受行为法、组织法的共同规制,且重心在后者,于此背景下考查其效力、治理效应及边界,需关注其与强制性规范的效力位序,更要处理好其与章程、股东会决议等其他股东自治方式的融合与冲突,以实现契约自由与社会公正的平衡。全体股东协议,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原则上仅约束股东群体,如涉足公司治理的其他场域,则需跳出相对性桎梏作必要的效力延伸;部分股东协议,应恪守合同相对性,视其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以判定其效力或可履行性。基于以上认识,可望构建公司法上的股东协议的生效要件、效力范围、与章程及决议冲突的处理等系统规则,发挥协议、决议及章程等多种治理机制的协同效应,构建最佳的公司治理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协议 组织法 股东自治 协议治理 决议治理
原文传递
“习惯”与“业权”:明中叶以降鄱阳湖区的圩田开发与草洲使用纠纷 被引量:1
5
作者 刘诗古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1-12,共12页
明中叶以后,鄱阳湖南岸的南昌、新建等县在沿湖大量修筑圩堤,新开发出数以万亩的圩田。伴随农作物种植面积的迅速扩大,对于肥料的需求也相应地迅速增加,使得湖洲上自然生长的野草逐渐变为一种"稀缺"资源。一直以来新建与都昌... 明中叶以后,鄱阳湖南岸的南昌、新建等县在沿湖大量修筑圩堤,新开发出数以万亩的圩田。伴随农作物种植面积的迅速扩大,对于肥料的需求也相应地迅速增加,使得湖洲上自然生长的野草逐渐变为一种"稀缺"资源。一直以来新建与都昌两县百姓共同在被称为"三河草洲"的地方採草肥田,但在新建人正式向王朝纳粮登课之后,都昌人越湖採草的"历史习惯"与新建人对草洲"业权"的主张之间发生冲突。康熙十九年,都昌、新建两县知县曾、杨二人酌定"征银折米"之法,都昌县负责征收草租,移解给新建县,此法一直延续至晚清、民国时期。1949年中共新政权建立之后,草洲、湖港收归国有,废除了明清以来形成的私有产权体系,但新的湖区生产秩序又未能迅速建立,于是沿湖各县的草洲、渔港纠纷大量涌现。在中共政权的介入和调解下,沿湖各县群众签订了大量新的草洲、湖港使用协议。这种"协议治理"的纠纷解决模式,成为新政权应对资源、边界纠纷的主要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鄱阳湖 圩田 草洲 习惯 协议治理
下载PDF
公司治理中的公共秩序和私人秩序及其动态互动
6
作者 王真真 汤悦平 《投资者》 2023年第2期53-71,共19页
公司法代表着以公共性和强制性为核心的公共秩序,既包括任意性规则,也包括强制性规则,二者都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判断。任意性规则给予当事人选择的自由,而强制性规则是对自由选择的限制或者排除,这种强制性通常是为了达到提升效率的目的... 公司法代表着以公共性和强制性为核心的公共秩序,既包括任意性规则,也包括强制性规则,二者都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判断。任意性规则给予当事人选择的自由,而强制性规则是对自由选择的限制或者排除,这种强制性通常是为了达到提升效率的目的,或者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之必要,有时候则有可能是一种法律父爱主义思想的延伸。以决议、章程和股东治理协议为代表的私人秩序体现着私法自治的理念,是公司治理中的私人秩序。在公司治理中,私人秩序和公共秩序相互之间应当是能够进行互动的,包括允许私人秩序对公共秩序的修改,以符合高效和公平的制度利益目标,从而牵引公司法制度的进化。而公共秩序中的公共利益也制约着私人秩序,使其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自治。公共秩序治理还应强调法院的事后审查机制。在处理私人秩序的纠纷时,法院可以将比例原则作为审查方法,通过厘清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利益关系,从而进行妥当的利益衡量,并最终以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进行价值判断。在公司治理规范的进化趋势上,将表现为公共秩序治理走向私人秩序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治理 公共秩序 私人秩序 公司章程 股东治理协议 司法审查
原文传递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东盟合作的协议治理方式探讨 被引量:3
7
作者 王友云 《亚太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2-19,共8页
通过构建"缔结-实施-争端治理-评估"的协议治理方式理论框架,以中国-东盟合作协议治理方式为客观基础,对中国-东盟合作协议的应用过程进行了考察,探讨中国-东盟合作协议治理应用过程的现实运行机理和协作治理关系的生成逻辑,... 通过构建"缔结-实施-争端治理-评估"的协议治理方式理论框架,以中国-东盟合作协议治理方式为客观基础,对中国-东盟合作协议的应用过程进行了考察,探讨中国-东盟合作协议治理应用过程的现实运行机理和协作治理关系的生成逻辑,进而提出中国-东盟合作协议治理的改进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路” 中国-东盟 合作 协议治理
原文传递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therapeutic effect in two protocols: video-assisted thoracic surgery combined with laparoscopy versus right open transthoracic esophagectomy for esophageal cancer management 被引量:3
8
作者 Ming Guo Baiyi Xie +3 位作者 Xiaoyan Sun Meng Hu Qingjie Yang Yunhong Lei 《The Chinese-German 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 CAS 2013年第2期68-71,共4页
Objective: The aim was to evaluate the best intra-thoracoscopic surgery technique between video-assisted thoracic surgery (VATS) combined with laparoscopy and right open transthoracic esophagectomy, in patients with e... Objective: The aim was to evaluate the best intra-thoracoscopic surgery technique between video-assisted thoracic surgery (VATS) combined with laparoscopy and right open transthoracic esophagectomy, in patients with esophageal cancer. Methods: From November 2006 to May 2008, 221 patients with esophageal cancer were enrolled in this study, prospective randomized in two groups. 111 patients were performed the VATS technique (Experimental group), whereas in the other 110 patients esophagectomy was adopted by thoracotomy (Control group). Results: The time consuming of Experimental group was 272.3 min in average with a standard deviation(std) of 57.9, and it was 218.7 min in average with std of 91.0 in the control group (P=0.000). The operative blood loss was 219.7±194.4 mL in the Experimental group, compared with 590.0±324.4 mL in the control group, with significant difference (P=0.000). Postoperative hospital stay of Experimental group was 9.6±1.7d, and it was 11.4±2.3d in the control group (P=0.000). There was no-delayed union of incision in the Experimental group, but 6.36% in the control group (P=0.007). The disorder of gastric emptying occurred 0.9% in the Experimental group, whereas 6.4% in the Control group. There wa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survival curves and rates (P=0.555). Conclusion: There were several advantages of VATS technique, such as reduced hemorrhage, better recovery, few complications, and great number of lymph node dissection, although there wa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long-term survival rate. Thus the VATS combined with laparoscopy technique was worthy of generalization in esophageal surgery with good prospect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video-assisted thoracic surgery (VATS) LAPAROSCOPY esophageal cancer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